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废止《河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试行)》。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资料: 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等七件地方性法规和关于修改《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决定(草案)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1126)

  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说明(200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