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安徽省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全面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将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基础工程,进一步明确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发展职业教育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抓职教就是抓经济,抓经济必须抓职教”的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职业教育迈上新台阶。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加快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芜湖建成以服务地方为主,辐射省内外,涉及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多种产业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从现在至2007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扩大高中阶段的教育规模,至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达到1∶1,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0%以上。在优化中等职校布局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建设3-4所、平均在校生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1所争创为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3所以上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建设6-8个重点示范专业和8-10个重点实训基地。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至2007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要达到4万人左右,重点建设2-3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创办1所技师学院;鼓励兴办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重点实施“就业与再就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工程”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至2007年,城镇在职职工全员培训率达80%以上。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3-4万人。

  二、加快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行办学主体多元化

  2.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多元办学渠道。加快职教资源整合,重点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为职业教育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整合一批。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对市属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进行整合。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按照“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加快规划建设芜湖职教基地。职教基地内各职业学校在招生、就业、管理、扶持、激励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在实训场所、图书馆、体育场馆、生活实施等方面实行教育资源共享。职教基地建设资金以财政投入为导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

  民办一批。鼓励民间资本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权利和义务。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内一些专业或项目按照民办机制运行,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办学。

  改制一批。加快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大力推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力争至2007年,有1-2所高职院校实施股份制改革。引导、支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转换办学机制,推行产权多元化。

  联办一批。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企业和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支持行业、企业在职业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积极推行“产教”结合,围绕“订单”式培养,实行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一体化,推动校企在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就业服务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引进一批。积极引进发达地区和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来芜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三、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益

  3.增强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强化学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市场的能力。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以及就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优化调整专业,积极开设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重点建设好与我市经济联系密切的示范骨干专业。大力推进与专业相配套的课程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和教材。积极实施职业教育的成本核算,提高办学效益。

  4.探索和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教学,建立以职业为目标,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教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多时空入学、多平台毕业、多资格就业”的职教模式。多种形式实现中职与高等教育的衔接,与普通高校联合开办大专远程或函授教育;支持高职院校开通远程教育。针对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实施“就业与再就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工程”。针对职业教育的特殊性,把学做人和学技能结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市级“双师型”骨干教师享受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同等待遇。至200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80%以上的专任教师达到本科学历;1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中、高职学校60%以上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具备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高级技师);45岁以下的专业教师全部具有相关工种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重视和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

  6.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以服务“三农”为目标,构建和完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的农村劳动者教育培训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各县要在2007年前建好一所省级以上重点职教中心,以此为核心,健全县、镇(乡)、村三级农村职业培训网络。统筹安排农村培训计划和经费,并充分利用乡镇撤并过程中的闲置房产以及现有农业示范场所、科技推广基地资源,切实解决农村职业学校校舍和实践教学场所不足问题。

  7.重点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顺应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农业产业化的趋势,重点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积极开展面向城镇就业的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城市适应培训。在农村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在完成义务教育的同时,积极推行“一校两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绿色证书),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城乡合作办学,鼓励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对农村学生实行转地、转校分段培养。鼓励城市职业学校教师到农村职业学校支教,并将其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五、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投入

  8.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县政府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应逐年增长。从2005年起,在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中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和重点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少于20%,专项用于职业学校实验实训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职业学校易地重建,其存量资产盘活所得,全部用于职教事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实施的职业教育试点和扶持项目。积极探索“教育券”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9.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学。要把职业学校、培训机构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推向市场,通过市场运作,吸引境内外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教育,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购买、参股、控股、租赁等多种方式盘活公办学校的存量资产,切实推行职业学校投资主体多元化。

  10.企业应依法承担职业教育和培训费用。各类企业要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对不按规定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11.积极利用社会捐助、金融等手段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对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金融机构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

  六、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服务体系

  12.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职业教育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列入任期目标和年度考核范围。市政府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教育督导团要加强对职业学校进行督导评估,不断完善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13.强化对职业教育的管理和服务。市教育局设立职业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高等、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依法对职业教育实行齐抓共管、共建。劳动保障、计划、经贸、农委、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管理,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论证。要依法严格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

  14.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社会环境。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每年5月份确定为我市“职业教育宣传月”,每年举办一次全市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

芜湖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