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适应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科技。教育。人才大会精神,结合韶关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定人才强市战略地位,明确人才工作目标和任务

  人才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作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在国家和区域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党中央、国务院把人才问题作为关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摆到突出位置,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省委、省政府围绕人才强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人才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我市要实现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人才资本的优先积累,加快从人力资源输出大市向人才资源大市和人才资本强市转变,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面对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和实施“三大战略重点”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增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全面推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战略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协调,以促进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扩大人才总量为重点,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中来,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在人才机制和环境方面,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遵循人才资源开发利用规律,创新人才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市场和服务机制,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激发人才大干事业的良好环境。在人才数量和结构方面,重点是要扩大总量,在扩大总量的过程中进一步优化结构,实施数量与质量并举的人才开发战略,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到2007年,全市人才总量要达到23.8万人,比2003年净增8.7万人,平均年增长12 %左右,人才占人口比重由2003年的4.8%提高到8.2%,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比例达到20%.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担当起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历史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科学文化素质较高、思想道德素质较好、职业素质较优,能够适应新时期激烈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经营者;重点培养优秀学科带头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造就一支适应科技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一)健全分类培养体系,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在加强基础教育的同时,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愿的办法,建立健全种类齐全、层次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对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重要培训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通过全面实施五年大规模培训规划,全面提高党政人才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通过建立市场化、外向型培养机制,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驾驭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通过实施继续教育工程,促进知识更新,着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多渠道加强对各级各类人才的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等培训基地的作用,通过学校培养、岗位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乡镇人才服务工作站、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农村科技、流通、管理、卫生等实用人才的培养;通过专业化培训和新知识新技能培训,提高企业业务骨干和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用人单位要加大对人才继续教育的投入,确保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学习,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奖金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待遇。

  (二)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高人才培养效益。坚持自主培养与借力培养、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脱产培训与自学成才、院校进修与实践锻炼相结合,针对各类人才不同特点,采用短期培训、专题讲座、挂职锻炼等多种方法,切实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党政人才培训学分制度,每年选送一批年轻的党政干部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和考察,到基层或重点项目单位挂职锻炼;每年组织企业家到国内外著名企业考察学习;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出国深造,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实施“新世纪三个一百人才培养工程”。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快制定《新世纪三个一百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细则》,致力于培养一百名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现代管理技能,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一百名熟悉世贸规则,精通企业经营管理、富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人才;一百名在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的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

  (三)加强韶关学院、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两大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韶关学院要在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教研结构,围绕新时期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主导产业、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科研技术领域,强化教育培训职能,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要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同时,以建设学习型城市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著名大学来我市设立分校。积极培育一批区域性成教中心和社区学校,大力发展电大、函大、夜大、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努力构建人人享有学习和成才机会的学习型社会。

  三、创新人才吸纳机制,增强集聚人才的能力

  (一)进一步优化人才吸纳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利用我市的各种有利条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大胆探索北引人才的新路子,引进我市紧缺的高层次适用人才,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建立通畅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凡是愿意来我市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把户口迁移至各级人才市场,后找工作,免收城市增容费,人事档案由其户口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管理,并免收两年人事代理费;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事业单位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受编制及其他条件的限制。引进人才原所获得的各种国家级荣誉和津贴等,来韶后经审核给予认可。市政府每年提供一批微利房给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减少来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负担。落实好高层次人才的生活补贴和科研项目启动经费,把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不断改善优化各级各类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加强留学和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智力专项资金,并落实好配套经费,解决留学和海外人才引进资金,通过兑现省留学和海外人才优惠政策、优化服务措施、建立海外留学人员韶关人才信息网等手段,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加大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外智力引进力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快制定留学人员进入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管理相关办法,设立海外留学人员工作站,条件成熟时可设立留学生创业园,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来韶创业。

  (三)不断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吸引国内外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韶从事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鼓励本市各地各部门以聘请顾问、课题攻关合作、国际技术合作、设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委托开发、共建研发机构、技术入股等柔性引进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

  (四)完善人才政策,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工作,是整个人才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领域。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纳入整个人才发展规划,在干部选拔任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家评选、社会保障、人才落户、人才培训、人事代理、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建设、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的同等政策待遇。进一步疏通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人才服务的渠道,完善服务措施,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提供全方位、便捷有效的服务。

  四、健全人才使用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研究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才的评价标准,积极培育、发展人才评价中介机构,逐步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和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标准,改进考核方式,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坚持凭能力、凭业绩选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整合编制、公开招考、职位竞岗等方式,及时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重要工作岗位上来。加强对高学历、高职称人才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兑现各种奖励政策,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构筑人才创业平台。按照建设产业高地、打造人才高地的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企业、跨国公司、中介机构来韶建厂或设立分支机构,以产业和企业优势集聚和吸纳人才。依托韶关学院,建立市级重点开放实验室,为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提供一个重要的活动基地。粤北工业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把招商引资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把人才规划列入开发区发展规划。

  (三)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鼓励人才创新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党政人才,结合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机关薪酬制度,建立正常的收入增长机制,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收入差距。对机关特殊专门人才,实行特殊的薪酬津贴政策。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与企业资产规模、效益、保值增值相联系,以年薪制、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为内容的多元化分配体系。推行事业单位人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绩效薪酬为主体,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中所产生的效益直接挂钩,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重点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四)创新人才奖励办法,完善人才奖励机制。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双重奖励作用。设立“韶关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对在科技发明、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人才给予奖金、汽车、住房等奖励。在全市各行各业中,进行评选优秀人才活动,每年一次,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人才实行重奖。对在国家级、省级获奖的人才,给予国家和省同等额度的物质奖励。

  五、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树立人才服务新形象

  (一)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效益最大的观念,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省级财政支持、社会各方出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运用政府财政杠杆,逐年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扶持贫困山区人才资源和海外人才资源开发,提高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对重要人才投保和各种奖励,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以及人才资源开发基础理论研究。各县(市、区)也应建立相应的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人才工作进行投入或捐助。

  (二)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制度。有关单位要帮助人才落实科研项目经费,配置科研设备,解决科研人员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和住房等实际问题。对重要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紧制定相关细则,明确政府、用人单位及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条件的单位,可为重要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三)努力创造具有亲和力的人才环境。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在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关心人才工作、做好人才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经验,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关心、理解、支持、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和鼓励竞争、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经常地广泛地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多给人才提供参政议政的机会,提高人才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多形式开展与外来人才的联谊活动,进一步加强同外来人才的沟通联系,增强外来人才的归属感,使他们更好地为韶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建立宏观调控机制,促进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一)创新各类人才载体,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要把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体系,要优先配置和开发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科研项目、重大建设工程的人才资源,同时要促进人才在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合理分布和流动;要注重培养各类紧缺人才,也要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和党外人才;要激发现有专业人才的活力,也要为离退休专门人才发挥余热创造条件;要重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也要关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山区人才工作。采取灵活政策措施,通过不断提高福利待遇,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和积极性;坚持用好本地人才与引进人才智力相结合,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不拘一格吸纳人才,实现贫困山区经济发展与吸纳人才的良性互动。

  加强乡镇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开发乡土人才。建立乡镇人才服务工作站,明确职责,配备专职人员,拨出专门经费,保证服务站工作正常运作。乡镇人才服务工作站要加大农民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培养更多的致富奔康带头人;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同时,积极为乡镇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

  制定人才智力支持贫困山区发展行动计划。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探索对贫困山区新的人才智力支持形式。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群众团体在人才智力扶贫中的作用,定期选送专家学者、大学生志愿者到贫困山区工作。

  七、加快培育人才市场,提高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效能

  (一)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人才市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现有的市级人才市场和2个县级人才市场,其余8个县(市、区)也要抓紧建立人才市场;加快建立市县二级人才市场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大力开发网上求职、招聘、测评、考试、咨询等新业务,实现人才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人才市场由集市型向网络传媒型转变。争取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的扶持,加快市人才市场的选址和搬迁工作,按现代化人才市场的标准将市人才市场建设成区域性的粤北中心人才市场。

  完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坚持谁需要谁投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种经济组织投资兴办人才市场或猎头公司,逐步建立多种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管理,按市场规则运作的公司制人才市场。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充分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降低现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人才服务收费标准,减轻人才和用人单位负担。加强诚信和法制建设,营造人才市场诚信环境;加强人才市场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树立人才是资本、人才流动就是资本流动的理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消除各种阻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党政群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除特殊专业外,不得设置任何专业、性别、地区等歧视性条件,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建立政府机关雇员制度,实行特岗特薪、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才。依法规范非公有单位人才聘用,保护非公有单位和受聘人才的合法权益。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才业绩、能力、诚信的考核评价的记载。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流动。制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等人才流动和人才管理的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优化人才流动的体制环境。加快建立公共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公共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积极为全社会提供人才资源开发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从2005年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由当地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条件成熟的部门,可逐步扩大实行人事代理的范围,使人才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我市行政区域之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及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办法,切实解决流动人才的后顾之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主要依据申报户口。

  八、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明确党管人才工作职责。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重点抓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优化服务、营造环境等工作。各级党委要对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人才资源的宏观布局、层次结构、发展模式、素质要求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根据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人才政策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人才教育、培养、使用、引进、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体系框架,提高人才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协调人才工作大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不断改善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

  (二)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实行人才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级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和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机构,配备素质较高的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责任范围,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局以上单位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定期对人才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和督促检查。建立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局以上单位每年年底必须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人才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本《决定》的意见。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尽快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