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环保局《关于在榆林城区民小区开展焦炭试烧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居民小区进行焦炭试烧,对于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焦炭,禁烧原煤,从根本上解决榆林城区大气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榆阳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为下一阶段全面推广使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在榆林城区居民小区开展焦炭试烧的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榆林城区居民生活及采暖使用原煤造成的大气煤烟型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榆林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榆林城区开展居民小区焦炭试烧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居民小区焦炭试烧工作由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总负责、总协调,榆阳区政府具体负责居民小区焦炭试烧实施工作;市大气办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试烧范围

  这次居民小区焦炭试烧范围为:榆溪河以西、榆溪大桥以南、榆兴桥以北、西沙畔以东区域内,居民113户,人口588人,土采暖炉95台,炮弹炉11台,土灶火132台。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共十天时间):具体做好试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大气办负责发送试烧通告,榆阳区政府负责落实试烧居民户,并向市大气办提供试烧居民的户主姓名、详细地址和现有炉(灶)具的数量及使用情况。

  2、试烧阶段(共六十天时间):由榆阳区政府负责向居民配送试烧焦炭,并进行各种炉灶的试烧工作。

  3、总结阶段(共十天时间):市大气办和榆阳区政府负责试烧资料汇总,并写出试烧总结报告。试烧工作要明确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居民生活及采暖使用焦炭是否可行;二是原煤与焦炭两者之间在使用效果、费用及群众接受程度的差别;为下一步全城禁煤,推广使用焦炭提出科学、详实的技术资料。

  四、具体要求

  1、炉(灶)具选型:这次居民焦炭试烧炉具以现有做饭灶火、土采暖炉(炮弹炉和铸铁火炉)为主,鼓励居民在现有炉(灶)具基础上改造成更加适应燃烧焦炭的炉(灶)具。同时,由市大气办提供5台焦炭专用炉,开展对比性试验,供居民选用。

  2、加强宣传:市大气办和榆阳区政府要制定宣传方案,主动向小区居民宣传这次试烧的目的和意义,争取居民支持,积极配合试烧工作。榆林日报社、榆林电视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试烧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为试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监督检查:试烧期间榆阳区政府和市大气办要组织专业人员,蹲点监督观察,包干负责,并做好试烧调查问卷、试烧记录和统计工作,抓好试烧各个环节,把试烧工作做细、做实。试烧区内居民所属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保证试烧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