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环保局《关于榆林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第三阶段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望市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折不扣地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第三阶段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榆林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第三阶段实施方案

  榆林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第一、二阶段工作已圆满完成,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年治理榆林城区大气污染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从今年九月份开始进入第三阶段,治理的任务更加繁重,为了确保该阶段治理目标如期实现,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年治理榆林城区大气污染的要求,继续加大治理力度,扎实推进治理工作,确保2005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第三阶段治理任务,实现城区大气污染基本控制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治理成果。继续加大对第一、二阶段治理企业、单位的督查力度,建立督查机制,采取联动、互动的方法,不断督促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面巩固治理成果。严把新上餐饮业关,制定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广泛宣传,加强管理,防止新污染源产生。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具体负责。

  (二)燃煤茶浴炉治理。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限期改造城区范围内0.7MW(含0.7MW)以下所有燃煤茶浴炉,禁止燃烧烟煤,统一改用天然气、电,天然气管网未通达的区域也可以使用焦炭。限期改造时间为2005年4月30日前。其中,茶浴炉改造后燃烧焦炭燃料,需经市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定和市环境监测总站烟尘监测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市技术监督局配合。

  (三)治理燃煤采暖锅炉。按照市环保局《关于下达榆林星元医院等27家单位限期治理锅炉的通知》要求,这些单位的燃煤采暖锅炉要加装高效除尘器或改用天然气、电、焦炭等燃料,实现达标排放,期限为2004年10月30日。同时,在今年冬季采暖期间,要继续加大燃煤锅炉烟尘污染现场监察力度,对超标、冒黑烟锅炉再下达一批限期治理任务。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具体负责。

  (四)严格禁止新上燃煤锅炉。要严把新上锅炉关,今后榆林城区一律不得新装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管网没有到达的区域,确需新上锅炉的,可以安装使用天然气锅炉或焦炭锅炉。焦炭锅炉必须要有市技术监督局的《新产品投产鉴定合格证》和《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市环境监测总站的《焦炭锅炉监测报告》,做到“三证”齐全。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技术监督局配合。

  (五)扩大居民小区焦炭试烧。制定居民小区焦炭试烧方案,划定试烧范围,对居民小区现有做饭灶火、土采暖炉、炮弹炉和铸铁炉全面试烧,试烧工作从2004年11月1日开始至2005年1月20日结束。通过原煤和焦炭两种燃料使用效果的对比,分析出居民生活使用焦炭燃料的技术性、经济性和安全性,并为市政府下一步全城禁煤制定相关补贴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试烧结束后,要写试烧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此项工作由榆阳区政府具体实施,市环保局负责技术指导。

  (六)加快城市气化和集中供热建设。城市热力管网敷设到位且具备集中供热能力的,必须无条件拆除现有燃煤锅炉,改用集中供热。此项工作由市环局具体负责。

  市建委要尽快编制、审定榆林城区集中供热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详规。加快南郊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管网到达的区域,年内必须形成供热能力。同时,要做好供热电厂和热管网建设的协调工作,做到供热管网与热电厂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城市气化工程重点向平房居民区发展和普及,制定详细发展规划,加大普及力度。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具体负责。

  (七)治理城区扬尘污染。根据市政府《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通告,市建委要尽快制定城市扬尘管理办法,明确部门任务和职责,加强对城市扬尘污染的管理,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交警支队负责。

  (八)汽车尾气治理。制定汽车尾气治理方案,加强尾气超标车辆治理;有计划地淘汰超期服役或尾气严重超标车辆。此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具体负责。

  尽快制定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方案。加快南郊、北郊两座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年内建成供气,并开展公交车、出租车燃气改造。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交警支队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市、区各级党政部门都要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树立大气治理“一盘棋”思想,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二)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环保部门要制定第三阶段的宣传计划,榆林电视台、榆林日报社要继续开办专栏节目,及时报道进展情况,为大气污染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治理工作质量。一是要加强督促检查,使大气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建立领导小组定期督查机制。领导小组要定期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第三阶段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对部门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