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同意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重庆科技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4]136号),同意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重庆科技学院,同时撤销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目前,两所学校已按重庆科技学院新建制招生并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重庆科技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10000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新组建的本科院校的要求,加强对重庆科技学院的管理和指导,帮助其尽快完善办学的相关手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重庆科技学院建设成为合格的本科院校,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