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4年落实省8件实事和市政府10件实事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2004年落实省8件实事和市政府10件实事考核奖惩办法

  为确保2004年省8件实事和市政府10件实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4年“八件实事”省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函[2004]149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 落实省8件实事的考核奖惩,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考核对象:16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见附表),9个区县(市)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

  (二)考核办法:考核工作以项目考核为主,考核项目和指标体系见附表。考核办法为:

  1、对市直主要责任单位采取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度统一考核验收的方式进行。即每季度由市直主要责任单位进行自评,半年由市8件实事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组织检查,年终由市考核办综合考核评定等级。

  2、对区县(市)政府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采取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验收考核的方法进行。即各地每月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市直相关主要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半年由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市考核办。市考核办根据部门验收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等级。

  (三)

  奖惩办法: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核的工作目标全部达标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1、考核为达标等级的:

  ⑴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区县(市)政府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给予记功;

  ⑵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区县(市)政府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提高到20%;

  ⑶给予通报表彰;

  ⑷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局按市考核办的评定结果直接拨给考核达标的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区县(市)政府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具体发放由达标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工作量、责任大小和工作实绩综合确定并发放到人。

  2、考核为不达标等级的:

  ⑴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区县(市)政府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与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

  ⑵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区县(市)政府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0%;

  ⑶给予通报批评;

  ⑷因违纪问题而导致考核不达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二、落实市政府10件实事的考核奖惩,按照市委、市政府常通字[2004]6号和市委常通字[2004]7号文件下达的考核指标和规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三、对省8件实事和市政府10件实事的项目指标一次性组织评估验收。

  落实省8件实事考核工作的组织、考核结果的公布和兑现工作由市考核办负责。落实市政府10件实事的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