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和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全市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宗旨,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支农投入明显加强,内部管理逐步规范,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逐渐好转,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农村信用社存款和贷款,分别占全市金融机构总额的30.7%和31.2%,特别是农业贷款占全市金融机构的87.7%。在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村信用社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农村信用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潜在的风险仍然很大。

  农村信用社问题是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全局、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要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二、主要内容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我市农村信用社实行以县(区)联社为单位统一法人;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在财政、资金、税收上给予的扶持政策;三是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要求和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搞好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这次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清产核资结果对确定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任务和成本起着关键性作用,必须认真组织好。目前,浚县和山城区农村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结束。淇县和淇滨区农村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工作分别由淇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做好增资扩股。按照国务院要求,我市农村信用社要获得国家的扶持政策,达到、使用专项央行票据资本充足率必备的条件,需增资扩股11593万元,在目前的情况下,仅依靠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力量完成增资扩股任务难度很大。因此,各县(区)要担负起统一领导的责任,发挥行政优势,帮助农村信用社搞好增资扩股工作,引导并支持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帮助农村信用社扩充资本金,改善资本结构,提高经营实力。在增资扩股中,县(区)政府协调税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制定的股金分红政策和入股激励机制给予支持。

  (三)大力清收不良贷款。省政府下达我市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计划18700万元,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要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工作,协调政法部门特事特办,对不守信用、恶意逃废信用社贷款的债务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联合制裁。要认真组织清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农村信用社职工个人的拖欠贷款及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清收工作,对农村信用社历年积压的贷款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和其他经济案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以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做好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是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各县(区)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一旦发现突发性支付风险,要按照农村信用社风险及处置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及时处置。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由县(区)政府负责。

  (五)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对农村信用社扶持政策,同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扶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税务、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处置抵贷资产中的各项费用给予适当减免。在改期期间,要求有关部门暂缓或尽可能减少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检查,确需检查的要报市、县(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进行。

  (六)搞好舆论宣传。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誉,增强社会对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信心。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口径;二是突出重点,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支农业绩和发展前景等;三是内容规范,要统一到国家和省政府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上来,严防误导。对社会上出现的对农村信用社不利言论和行为,要密切关注,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对少数故意歪曲、诋毁农村信用社形象、损害农村信用社信誉的谣言和行为,通过司法手段依法打击。

  四、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位。

  (一)各县(区)要切实把农村信用社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为加强领导,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以上意见请认真遵照实施。

  附件:鹤壁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鹤壁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明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马方建(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樊举格(市政府副秘书长)

  晃志斌(市银监分局局长)

  刘贵珍(市人民银行行长)

  成   员:张艾青(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永武(市政法委副书记)

  邢 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成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凤海(市法院副院长)

  王进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树林(市发改委副主任)

  胡占良(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保成(市审计局副局长)

  郭保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华芳(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学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牛保全(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运鹤(市国税局副局长)

  管承保(市地税局副局长)

  赵金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银监分局,樊举格兼任办公室主任,惠工、赵学道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