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关于盘锦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盘锦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意见

市政府:

  根据省政府《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辽宁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办发[2004]70号)要求,切实做好《盘锦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编制《规划》要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及各地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通过合理的行政区划调整,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特点的行政区划体系,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规划》编制基本原则

  (一)要有利于生产力可持续发展。行政区划调整要将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放在首位,要有利于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包括重点工矿业、港口、交通枢纽及重要旅游区的发展建设,实现城乡优势互补,推动区域经济中心的形成和城市化进程,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要有利于行政区划合理布局。行政区划调整要体现有利于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条件合理布局、各地区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国家对所属行政区域实施行政管理的要求。推动区域经济中心的形成和城市化进程,带动整个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条件合理布局、各地区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国家对所属行政区域实施行政管理的要求。

  (三)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行政区划调整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要把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发展阶段和各阶段发展目标,确定调整步骤。

  (四)要与整体发展规划相协调。行政区划调整应与城镇体系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及其他资源开发规划、各项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相协调;各局部行政区划的调整要与全县(区)、全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

  三、《规划》内容及《规划》期限

  (一)主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经验与主要问题;区域经济和城镇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行政区划调整的基本原则;行政区划调整的总体思路和构想;行政区的规模、层次研究分析;其他特殊问题的解决办法等。

  (二)具体内容:1.盘山县县城搬迁规划问题;2.市区、县城部分区划调整问题;3.关于设立镇等有关问题;4.各类开发区、农林场、风景区与行政区关系问题;5.“飞地”人口管理与行政区域界线分离问题;6.适度调整街道办事处规模问题。

  (三)期限:一要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的客观需要和条件成熟程度提出不同时期的调整重点,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条件成熟的,可以安排在近期或中期;对条件尚不成熟的,放在远期。

  1.近期:2005年至2010年。

  2.中期:2010年至2020年。

  3.远期:2020年以后。

  四、编制《规划》的方法步骤

  (一)建立组织进行部署。建立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由政府领导挂帅,协调各方面工作。

  (二)收集上报相关资料。以县区为单位,按要求收集辖区内的城镇体系、交通、旅游、矿产、人口等现状与规划以及县政区图等资料,并上报市民政局。

  (三)各县区要在收集查阅资料和开展必要调研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撤乡建镇、撤镇(乡)设街道、市区区划调整、街道办事处规模调整、解决有县无城、逐步理顺各类开发区和农林场行政管理体制等问题,以县区名义提出初步意见并上报市政府。

  (四)由市民政局负责编制全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初步意见》),并组织对《初步意见》的论证评审工作。对各县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市政府关于区划调整规划的初步意见,由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初步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行政区划与国家的地方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司法体制密切相关,是较大的系统工程,制定好我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对推进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全局出发,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注意保密,维护稳定。行政区划调整规划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在工作中对敏感性大的问题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各县区形成的规划初步意见及其图件均应作为机密文件予以管理。

  (三)科学安排,保证进度。各县区涉及《初步意见》的主要资料收集工作要在今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将区划调整规划初步意见于今年底前报市民政局。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

盘锦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长 王秉宽 副市长

  副组长 东 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齐作忱 市民政局局长

      孙国林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

  成 员 杨 力 市统计局局长

      李 奇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陈令岐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邢 越 市人事局副局长

      佟丽莹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立远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晓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玉萍 市农发局副局长

      张朝洪 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宝善 市民政局副局长

  联系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齐作忱兼任。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