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9月24日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