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2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部分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玉发[2004]13号)精神,玉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为玉林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市发改委是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投资管理,指导和推进玉林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经济调节部门。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原玉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能,划归玉林市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能

  1、原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推进技术进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研究全市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等职能划入市发改委。

  2、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会分配、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职能划入市发改委。

  3、原玉林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职能(未划出部分)划入市发改委。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地方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对经济调节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各级政府自有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权限;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经济调节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指导,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产业政策,拟订实施方案;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战略储备工作。加强对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的协调。

  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贯彻实施发展战略、规划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发改委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玉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玉林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玉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三)提出玉林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管理;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符合产业政策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制。统筹编制下达玉林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的投资计划;汇总编制玉林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四)拟订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玉林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审核上报国家和自治区拨款的建设项目、玉林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境外参股购股的重大项目;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玉林市重点建设项目,负责涉及水利、航运、农业的电力等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工业、电力等建设项目;监督、协调使用玉林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及玉林市重大项目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五)负责对玉林市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六)研究提出玉林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玉林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玉林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玉林市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负责编制玉林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管理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促进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拟订指导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玉林市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拟订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十)负责玉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拟订玉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

  (十二)负责管理玉林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玉林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承担的工作任务。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发改委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信访工作等委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委机关财务、资产、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对委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工作,以及对机关行政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任免、调动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工资管理;协助系统内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委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体活动等服务工作。

  负责本委以及系统的监察工作,负责本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把手”工程工作以及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组织落实系统内的党规、党纪、法规等学习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统一归口全委法制工作,并对玉林市系统内法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全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玉林市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重大项目建设科(玉林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林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年度玉林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玉林市统筹推进的重点项目新开工计划,负责组织玉林市层面的重点项目新开工;协调玉林市统筹推进的重点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玉林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或审核上报;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负责玉林市重点项目库的建设。

  研究拟定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主要对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勘测设计、开工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概算控制、政策环境以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稽察;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监测玉林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分析报告;负责对玉林市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参建单位的业绩、信誉评价及项目后评价等;承办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交办的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有关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负责研究提出玉林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民经济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研究年度社会总需求、总供给平衡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提出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基本协调的对策建议,做好经济、社会、国防计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宏观经济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玉林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玉林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社会科学、民政、旅游(含涉外宾馆)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负责玉林市社会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或审核上报;负责研究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社会事业中的重点专项规划;协调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玉林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监督计划实施情况。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负责玉林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玉林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玉林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汇总编制和下达年度玉林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报国家专项投资计划;审批市属项目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对非审批项目进行核准或登记备案;编制上报和下达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拨款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公检法司设施、国家安全设施以及市直各部门(含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项目投资;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投资审批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保险等情况,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负责向玉林市金融机构推介玉林市重大建设项目;研究直接融资的重大问题,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有价证券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的对策建议;参与企业债券和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工作;参与确定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确定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向;参与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以及建设项目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等工作;审核拟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募集设立;参与研究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工作;审核玉林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并进行市场监管。

  (五)发展规划科

  负责组织研究提出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负责中长期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测算规划指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负责组织编制跨行业、综合性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指导部门行业和地方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拟定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负责研究规划编制的方法和制度,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建立规划咨询审议制度和规划实施评估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玉林市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方案;负责组织开展玉林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招投标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协调使用玉林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及玉林市重大项目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组织形式及招标范围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玉林市重点建设项目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项目的邀请招标审批工作;负责使用玉林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下拨专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及玉林市重大项目等行政监督;负责依法指定并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负责玉林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设,指导协调玉林市招标投标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玉林市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对策建议;负责研究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对策措施;负责审查玉林市总体规划和编制玉林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六)农村经济科

  负责研究提出玉林市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编制全市水资源平衡和节约、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规模;衔接和平衡全市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负责提出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畜牧等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参与编制上报国家和自治区拨款的农林水的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玉林市农林水和畜牧水产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或审核上报,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研究提出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示范项目;负责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提出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提出全市水利、林业、农业等政府性专项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参与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负责审核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归口管理绿色援助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

  (七)外资和经贸科

  负责研究提出玉林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总规模、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玉林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防范外债风险对策建议;负责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汇总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境外参股购股的重大项目;安排玉林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境外参股购股的重大项目,初步审查上报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及确认书的材料;负责玉林市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协调外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玉林市对外招商项目库建设。负责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事工作。负责使用国内资金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玉林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建议;编制上报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料年度进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编制粮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指导和监督玉林市储备商品的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或审核上报;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编制玉林市储备设施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八)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负责研究玉林市实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玉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定并实施玉林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和推进玉林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按照玉林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工业交通能源科

  负责研究提出玉林市工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主要工业行业规划等;负责汇总编制玉林市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及年度计划管理;研究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业结构调整、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加快工业发展中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玉林市工业新建重大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审核、备案或审核上报,协调工业新建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审批的工业项目;负责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以及木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

  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玉林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协调能源产业规划的实施,组织编制能源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提出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和布局及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玉林市新建电力及其他能源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审核、备案或审核上报;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审批的电力项目;负责农网还贷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对策建议;负责电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涉及水利、航运、农业的电力项目的综合协调;负责大型水电项目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的计划管理;参与玉林市电网价格政策的研究拟定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玉林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布局;组织编制交通运输专项发展规划;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协调交通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玉林市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审核、备案或审核上报;负责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及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研究提出玉林市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年度计划,协调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玉林市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或审核上报;衔接平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电信业和邮政业等行业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衔接科技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指导协调玉林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信息产业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工程、风险投资基金等项目投资计划;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十)玉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发展与国民经济、国家安全的关系,负责做好玉林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提高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分析国防经济宏观运行情况,对国防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及措施建议,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协调有关国防建设问题;负责联系经济领域方面工作,衔接与国民经济有关的国防动员规划、计划;协调重大项目的平战结合;组织起草地方国民经济动员法规和拟订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广西军区和军事需求,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组织编制玉林市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组织玉林市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会同工业、农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物资、财政金融和劳动等部门提出与国民经济动员相关的项目;负责战后恢复重建工作;按权限审批国民经济动员项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国经办事业编制2名、地方事业编制5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科室领导职数20名。

  五、其他事项

  玉林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

  六、下属事业单位

  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规划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