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全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严重滞后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城镇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特别是扑救重特大恶性火灾和抢险救援的装备很不适应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公共消防设施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牢牢抓在手上。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由政府牵头,建设、规划、交通、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及时摸清本地区在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等方面的差距,由消防部门提出建设意见和措施,提请政府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依法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责任,切实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二、切实搞好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规划先行、布局安全、设施配套、管理严格”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到今年年底,各县(市)区及北安赵光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消防规划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好城镇规划审批关,对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内容不合理的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一律不予审批。

  三、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各地普遍存在的无消防规划或规划不完善、消防水源不足、消防站点稀少等突出问题,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年内,黑河市区要建设6个消防上水鹤,北安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孙吴县要建设2个,五大连池风景区要建设1个,以后逐年增加,直至达到消防规划要求。缺水地区和年内解决不了供水管网建设的,要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并增配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必须拆除。

  四、加快消防装备建设步伐。重点加强云梯车、大型水罐车、水炮车等消防装备的配备和装备结构、性能的优化,加强消防特勤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建设,配齐、配强空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避火服等消防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切实提升消防部队扑救、控制重特大火灾和处置复杂情况、抢救人命的能力。

  五、全面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水平。各级政府要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黑河市区要尽快组建公安消防特勤中队;各县(市)要创造条件设立公安消防特勤班。2005年底前,凡未设专职消防队的建制镇及经济发达的村都要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消防队要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员值班宿舍、消防车库和火警电话,配备灭火必需的消防车、头盔、消防靴等个人防护装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村屯都要成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落实人员和器材,并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针对当前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欠帐”严重的状况,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和落实“补帐”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千方百计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同时,各地要积极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等消防经费纳入各地财政预算,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提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以满足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消防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步发展。各地要积极采取财政拨款、接受社会捐助以及充分利用国外政府贷款等形式,拓宽消防经费渠道,加强和改善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部队装备水平。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