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一年一度的“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确保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提早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靠前指挥,形成合力,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二、制订方案,落实措施

  各级政府和安监、公安、交通、经贸、财贸、水利、建设、质监、卫生、旅游、农机、海事、交警、消防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节日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并于9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备案。

  三、明确责任,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要坚持明查暗访,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要进一步执行好安全事故专报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严肃纪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交通安全。市公安局要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十一”黄金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查超速、超载和酒后驾车等违章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合理配置警力,强化路面监控,在重点景区、重点路段等要增配警力重点监控。“十一”黄金周期间,对我市旅游线路容易塞车的地段,公安交警要上路指挥,排堵疏导,确保畅通。交通部门要做好重点险要地段的隐患排查、险情排除和线路牌管理工作。农机部门要采取措施,严禁拖拉机载客。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由交通、海事等部门牵头,水利部门和有关部门配合,杜绝水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旅游安全。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景区要认真做好预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好抓实,特别是对景点的险要地段要细查隐患,加强整改,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手段,把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落到实处,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卫生部门要落实好各景点的食品安全、厕所消毒、卫生防疫和救助工作快速反应的措施。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电梯的安全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在我市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移交前,各级经贸、公安、乡企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管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公交车、出租车CNG钢瓶、餐饮业液化气罐的检验检查,防止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

  (四)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对安全责任、安全制度、施工资质、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再一次进行排查和整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消防安全。一是要加强景区森林防火,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二是要加强城市防火,重点防止电、气泄漏诱发火灾,对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密度大、容易酿成火灾的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宾馆、商场、旅游景区要进行重点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食品安全。各级卫生、工商、质监、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强化源头管理,防止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气象部门要改善和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加强黄金周的气象预测预报,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

  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高度负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作好值班安排,并安排好领导带班,值班安排情况要于9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并抄送市安监局。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重大事件,主要领导、值班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妥善处置,事件信息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