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