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制定的《关于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若干意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2004年9月10日)

  为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建设步伐,构建科教支持体系,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若干意见》的部署,我省将重点建设好一批高等学校,现提出如下建设意见。

  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重点建设好一批高等学校

  “十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时期。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是我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跃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我省提前三年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改革与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必须根据我省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培育发展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需要,调整和优化学科及专业结构,增强适应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必须紧密结合我省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知识、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科技贡献度。必须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创新建设体制与机制,实行开放式建设,增强办学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必须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需要,贯彻“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的建设思路,实行统一规划,分层次建设,突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建设水平与效益。根据2003年11月19日第25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在正常安排的教育经费之外,省财政每年另行安排1.5亿元资金用于加快我省重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通过支持厦门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福州大学“211工程”的二期建设和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等6所高等学校的建设,增强知识与技术的创新能力和水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带动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集中资源,发挥优势,体现特色,通过支持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的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使之成为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解决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基地,为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知识贡献和技术保障。

  二、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

  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从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和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两个层面开展学校的整体建设。

  (一)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厦门大学必须根据国家及省关于“211工程”和“985工程”二期建设的部署,福州大学必须根据“211工程”二期建设的部署,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创新管理机制,进行公共服务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与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1.厦门大学“211工程”和“985工程”二期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建设目标:

  建成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为迈向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全校半数左右学科居国内一流水平,若干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我国特别是东南部地区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成为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特别是成为与东南亚、港澳台开展学术交流的桥梁和窗口。在此基础上,以创新平台建设为核心,进行“985工程”二期建设,在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技术科学等领域重点建设一批能冲击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及相应的学术平台,并与国家实验室、其它国家重大项目、国际重大合作项目相整合,构筑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并能够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学科平台,建成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特别是引进和培养若干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学术团队,使厦门大学成为国家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并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为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做出重要贡献,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生力军。

  建设任务:

  (1)重点学科建设。在巩固化学、经济学等基础和优势学科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材料科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以及管理学、法学等在21世纪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学科,集中力量加强工科等应用类学科的建设,提高学科建设的社会效益。加大力度扶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的知识与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学科,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优先解决那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性战略技术,力争在基因组学、信息科学、纳米科学、海洋科学等领域寻求原始性创新,占领世界科技竞争制高点。

  (2)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校区间的网络高速互联,扩充建设主校区校园主干网,进一步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与网络信息服务体系;以数据存储为中心,采用可伸缩的网络拓扑结构,实现海量存储,构建一个存储区域网,提供海量存储,实现无线接入服务,增强图书馆总馆及分馆的数字化服务能力;完善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运行机制,建立基于学校大型服务器上的仪器设备信息资源辐射全国共享系统。

  (3)教师队伍建设。以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为重点,造就与汇聚一批在国内外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拔尖人才,培养一批在学科研究上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建立与完善教师培训体系与制度。

  (4)创新平台建设。按“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点建设在较短时间内能冲击国际先进水平的优势学科、交叉学科、重要的新兴学科,并与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实验室建设项目相结合,进行国家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优秀学术团队建设、重要的教学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化建设。

  2.福州大学“211工程”二期建设目标与任务

  建设目标:

  建成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兼有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福建地方特色和自身优势的新型大学,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达到国内同类高等学校的一流水平,成为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建成布局和结构比较合理的重点学科体系,某些学科能跻身全国先进行列,并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建成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为学科建设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与港、澳、台和东南亚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

  建设任务:

  (1)重点学科建设。突出适应福建省经济建设的需要,实施非均衡发展的战略,以重点学科为核心,重点建设凝聚态物理化学基础研究与应用、清洁化工新技术、空间信息技术与计算机基础理论、土木工程新技术与防灾减灾、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项目;以学科建设带动学位点建设,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2)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以加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人员精干的教师队伍。

  (3)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稳定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坚持面向本省经济建设主战场,实行产学研结合,创建福州大学科技园,组建校产业集团,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及名牌产品。

  (4)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和优化校园主干网的接入能力和整体性能,改善校园网运行管理环境,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容灾备份和身份认证体系,建成高速畅通、开放共享、安全可靠、可管可控的信息服务支撑平台;以建设“开放、便捷的数字化文献信息中心”为目标,把图书馆建设成为福建省文献保障系统的中心网站以及福建省工程学科文献中心;校中心实验室建成具有国内地方高等学校一流水平的中心实验室。

  (二)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目标与任务

  建设目标:

  重点建设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和集美大学等6所本科高等学校,通过明确办学定位,加快教学科研体制创新和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提高综合实力,形成鲜明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使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进入国内同类高等学校的先进行列。

  建设任务:

  (1)学科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主要任务,认真制订学科建设规划,大力调整改革学科专业结构,保护和建设好一批为学科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学科,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直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学科,加大力度扶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知识与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学科,争取有若干个代表本校办学水平与特色的学科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

  (2)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科建设和平台建设需要,遵循开放、创新、精干、高效的原则,认真制订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建设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

  (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与仪器设备共享系统,加强教学科研信息化、数字化环境建设,构建基于现代教育和教育技术的教学科研环境,使图书馆、电子资源库和自动化程度在整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平台建设。整合优质的教学与科研资源,组建创新团队,建设具有较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创新平台,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提高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水平。

  三、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促进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跨越式发展

  在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基础上,以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为突破口,带动学校整体水平的提高,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根据“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的原则,统筹规划,调整结构,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力争使其中部分学科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构建布局和结构比较合理,具有福建优势与特色的高等教育重点学科体系,为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及重点建设好一批高等学校奠定基础。

  根据“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择优确定、公平竞争”的原则,重点在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讯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与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海洋科学与工程、生命科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领域,遴选确定100个左右的省级重点学科。依托省重点学科,确定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发展前景的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解决其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学科项目;注重建设好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重大的新兴、交叉学科项目;积极扶持填补或加强目前水平相对较低的空白薄弱学科项目;大力加强特色学科项目,力争使其中部份学科项目接近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出一批重大的科技成果,推动学科建设上水平、上质量、上效益。

  (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总体布局及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全省统筹规划,整合与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竞争、开放、流动、共享的运行机制,以增强高等学校原始性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为目标,与国家和省的相关建设计划相衔接,以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和大学科技园为主构建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为目标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促进学科优化与交叉,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提升知识与技术的创新水平,争取有若干个创新平台和研究基地成为国家级或部级重点创新平台和基地,出一批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居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紧紧围绕我省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面向我省产业发展及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在电子信息、现代制造、化学化工、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和新材料等六大领域构建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建设一批面向科技前沿、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与有关部门和企业联合创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提高高等学校科技攻关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工程化和产业化的能力,使之成为我省源头创新、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创新的主要基地和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重要科研基地。

  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促进传统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交叉渗透,建设以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研究和闽台经济文化研究为主的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加强闽台区域经济文化的研究,使之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三)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紧紧围绕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的需要,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制定和完善人才建设计划,积极构建吸引、培养、用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和优秀群体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加速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教师的培养。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与支持体系。第一层次是“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闽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过设立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30名左右,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实施“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学术队伍,在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中建立起以承担国内学术前沿研究和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的重大项目研究为目标的10个左右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的创新学术团队。第二层次是“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2007年,在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中遴选、资助300名左右学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四、创新建设体制,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高等学校

  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突出建设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一)创新建设体制,实行开放式建设。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要走开放式建设的路子,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创新团队、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打破学校、学科界限和产权归属,与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协作、联合攻关,促进不同学校、学科、实验室之间的联合、合作和交叉,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要统筹协调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整合教育资源,综合集成,推进重点建设工作。

  (二)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提高建设水平与效益。重点学科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要以承担国家、省重大科学技术前沿的研究课题或科技攻关项目为动力,建立以投资效益为核心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起以项目申请、项目咨询和评估论证、项目立项、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成果考核、项目建设经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模式。项目建设引入竞争与激励机制,实行优者上、平者让的滚动式建设,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省的政策和投入向重点倾斜、向优势倾斜、向先进倾斜、向创新倾斜。设立专项基金,制订奖惩政策,对承接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予以资助,对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予以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造成重大损失和过失的追究其责任。

  (三)创新组织模式,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要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竞争、流动为核心的人事管理机制、人才评价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要突破以传统学科界限为基础的科研管理与学科组织模式,建立有利于创新、交叉、开放和共享的运行机制。要以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以科技项目为核心,通过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组建一批多学科集成的创新团队和创新群体。要根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软引进”等多种灵活有效形式,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或中青年学术骨干。要安排专项经费,分期分批组织中青年学术骨干到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相关一流学科开展研修交流。在我省重点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内建立“学科特区”,实行首席教授制,根据建设目标,由首席教授自主确定项目建设计划,自主构建学术队伍,自主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自主筹集资金和使用建设经费,自主制定奖惩政策。

  (四)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有关项目建设除以本届政府任期内已定的财政投入外,并通过学校自筹、项目资助、项目成果转化、银行贷款、国内外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鼓励、支持重点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通过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公司企业合作承担各级各类科研任务等形式筹措建设经费。倡导和支持采取企业投入资金、高等学校承担研发任务、成果优先向投资者转移的方式,建立多元化建设投资体制。

  五、组织管理

  (一)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建设时间为2004-2007年。

  (二)成立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建设高等学校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三)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福建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遴选和评审办法》、《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平台遴选与评审办法》、《福建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福建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提出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具体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实施工作。

  (四)有关高等学校按照统一部署,根据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结合学校发展的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编制学校重点建设规划及重点学科建设、创新平台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组织专家论证评估后,由省有关部门批复立项进行建设。

  (五)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建设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