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废止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九月十日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北市社二字第093382560100号公告发布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废止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公告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九月十日北市社二字第○九三三八二五六○○○号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废止「台北市市民急难贷款申请须知」
公布日期:2004-09-10施行日期:2005-01-0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北市社二字第093382560100号
效力级别 台湾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4-09-10
施行日期 2005-01-01
发布部门 台湾当局
正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废止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九月十日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北市社二字第093382560100号公告发布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废止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公告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九月十日北市社二字第○九三三八二五六○○○号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废止「台北市市民急难贷款申请须知」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热门知识推荐
手机查看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