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三月一日

赣州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

  为持久深入和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本着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赣州实际,特制定《赣州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

  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一)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深化和提高

  1、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意识仍需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积极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一年多来,在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中,部分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内涵理解不深,工作停留在浅层次,成效不明显,少数地方和职能部门还存在畏难和地方保护的倾向。

  2、少数企业缺乏诚信和自律。受利益的驱动,有的企业以劣充优,以次充好,管理粗放,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甚至有的企业见利忘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企业法制文化的建设任务还很艰巨。

  3、市民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有待提高。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大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是食品药品安全的最后屏障。我市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限,难于全面实现社会监督。

  (二)体制障碍及其影响仍较严重

  1、主管部门多,监管力量分散。由于法律的滞后,目前我市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在很大程度上缺乏系统性,管理力量分散甚至相互消耗、制约,受利益驱动,执法“交叉”和“空白”并存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检测力量薄弱,检测水平落后。我市食品检测机构普遍存在设备简陋、手段落后、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农产品产地监测、生产企业食品质量抽检、流通环节食品强制检验等工作难以全面开展。县(市)一级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更加缺乏。

  3、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传输、处理及发布过于分散,缺乏系统和规范。既不能让消费者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也未能实现监督管理信息共享的目的。

  4、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市已经就食品安全的投诉受理、案件查处、预警应急处理、信息沟通和发布等进行了初步规范,但监管法律法规的空白仍然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突出障碍,例如食品安全准入、食品强制检验、蔬菜基地产地监测等问题都缺乏清晰的法律指引。

  (三)食品产业的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低,市场监管任务难度大

  1、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有一定数量和面积,但大多为分户种植,分散经营,缺乏“公司化”的规模生产经营,先进的栽培、养殖技术难于推广,产品的产地检测和产地编码难于普遍实行,农药化肥超标准残留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仍有发生。

  2、受消费水平、就业压力和饮食习惯的影响,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量多、分散,80%左右都是10人以下家庭小作坊;餐饮业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小餐馆、个体门店、夜宵摊点等大量存在,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

  3、食品交易市场流通秩序不容乐观,市场上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圩镇销售不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现。食品安全准入仍有待加强,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进展不快,生猪私屠滥宰现象还比较严重。

  (四)食品药品广告市场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些夸大功能、疗效的食品药品广告还不时见诸媒体,误导消费者,有关职能部门对虚假非法广告的查处打击不力。

  二、主要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现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用水、酒、饮料等重点品种的食品和药品的消费安全,使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实现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食品药品的监管水平的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的明显增强,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明显加快。具体目标是:

  1、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大大增强。

  2、监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监管网络健全完善,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3、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机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反应快捷,对食品药残量、重金属污染、违规使用添加剂以及药品从源头到终端实现全面监测监控。

  4、每个县(市)建立一个以上无公害蔬菜、畜禽生产基地并通过产品认证,产品能保证本地主要市场的数量和安全需求。

  5、全市建立2—3个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实施许可制度。

  7、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按GMP规范进行生产,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按GSP规范进行经营。

  8、食品药品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和索票索证制度。

  9、学校、机关食堂,餐饮业全面实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10、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

  11、消除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12、全面实现生猪定点屠宰,基本杜绝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流入市场。

  13、稳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三、分年度、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2005年度的阶段目标和实施步骤

  1、强化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1)建立一个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互联网络平台。该网络为政府对全社会统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平台,同时也是行政执法部门整合信息资源,实施网络办公的数据库。网络建设和维护经费由政府划拨专项经费支出,信息维护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监管范围分别负责。

  (2)办好两类(企业和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分层次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通过对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水平。由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3)开设三个(广播、电视、报刊)宣传专栏,通过传媒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加强市民的自我保护和社会监督。有关媒体要精心策划,制作出群众喜闻乐见、增知长智的品牌栏目。由宣传部门组织实施。

  2、全面建立农村和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队伍,构筑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食药监管部门负责制定聘用、管理、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3、逐步整合市级食品检测资源,明确各检测机构的职能定位。质监、农业、食药监部门分别建立2—3个县级检测机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

  4、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公司化运作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章贡区、南康、瑞金、龙南、信丰、于都、兴国分别建立一个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由农业部门负责

  5、选择2-3个条件成熟的蔬菜基地试行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由农业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

  6、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28类企业全面实施生产许可制度。由质监部门负责。

  7、县城以上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实现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购销商品严格索票索证。由工商部门负责。

  8、学校、机关食堂,大中型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由卫生部门负责。

  9、全面实现生猪定点屠宰,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由商管办负责,工商部门、农业部门配合。

  10、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部门分别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选择2-3个食品品种和区域进行试点建设,并在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单位进行试点,并系统的总结试点经验。

  (二)2006年度,在巩固上一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实现以下目标:

  1、积极探索和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试行联合稽查、集中办案,分别处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2、赣州市城区全面开展蔬菜农药,畜、禽、水产品激素、抗生素残留,重金属污染,毒素污染等检测、监测工作,并例行发布监测信息。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负责。

  3、全面建立县级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机构。由质监、卫生、食药监部门负责。

  4、深化蔬菜、畜禽基地建设,全面推行产地检测和编码管理。县级以上超市销售的蔬菜、畜禽产品必须实施编码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基地建设、监测和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经营单位准入监管。

  5、推行以蔬菜、畜禽产品、散装食品等为主要品种的食品产销场地挂钩、场场挂钩,鼓励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由工商部门负责,农业部门、商业部门配合。

  6、全面推行药品连锁配送。由食药监管部门负责。

  7、加强对食品质量监管,全面实行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重点加强对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管。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

  8、全面推进县城以下经营单位食品购进验收、索证索票。由工商部门负责。

  9、学校、机关食堂,餐饮业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由卫生部门负责。

  10、全面规范肉品流通市场,杜绝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商管办负责,工商部门、农业部门配合。

  1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12、基本建立起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由相关部门负责。

  (三)2007年度全面实现三年规划的各项目标

  全面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全面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权责清晰,监管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全面、及时,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的明显增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保证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放到应有位置,因地制宜,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必要经费要予以保证,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强化综合监管,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提供体制保证。进一步加强市、县综合协调机构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在不替代部门职能的前提下,食药监部门代表政府对相关部门行使检查、指导、督查、协调的职能,市、县设立综合协调机构,在乡镇建立食品监督员制度,在规模企业配备协管员队伍,完善监管网络,扩大监管覆盖面;通过对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等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整合,建立联合执法队伍,避免多头管理,减少管理主体,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内容统一起来,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体系。

  (三)加大法律惩治力度。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于暴力抗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食品药品案件,符合犯罪标准的,必须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不得以罚代刑。

  (四)建立统一、科学、权威的食品药品检测体系,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提供技术支撑。一方面要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的规范,从生产工艺、质量要求到检测方法,建立起统一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和检测体系;另一方面,要放宽检测机构的投资主体,推进检测机构的社会化进程,逐步打破检测机构的部门垄断,以保证检测的公正性的权威性。

  (五)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素质。积极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履行依法问责、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执法部门认真履行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对于以权谋私、疏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六)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治久安。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成立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充分利用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引导、监督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形成行业自律,褒优抑劣,促进食品药品行业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宣传教育,扩大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群众基础。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畅通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定期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诚信企业与合格产品和失信企业与不合格产品,使诚信企业及其产品赢得市场促其健康发展,使失信企业难以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