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单位),中央、省各驻明机构(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张健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财政、监察、审计工作。

  二、刘道崎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协助分管经贸委(安监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体改办、人事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城镇工业联合社、国投公司、行政分院。联系市人大常委会、总工会,市国税局、地税局、省无委三明管理处、三明电业局、质监局,金融、保险、证券机构、邮政、电信机构。

  三、严凤英副市长:协助分管教育局、文化与出版局、广电局、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体育局、计生委、爱卫会,民族与宗教局、方志办,三明学院、电(业)大。联系团市委、市档案局,市妇联、社科联、文联、计生协会、职教社、新闻单位,市药监局。

  四、李家荣副市长:协助分管经贸委内贸工作、粮食局、商业集团公司、物资集团公司、医药集团公司,市外经局(口岸办)、外侨办、台办、效能办、纠风办、政务中心,市政府驻外机构。联系市协作办、贸促会、工商联、台联、侨联,市工商局、盐务局、中石化、中石油三明公司、三明中储粮库、海关、检验检疫局。

  五、张发录副市长:协助分管发展计划委(物价局)、统计局、交通局(运管处)、公路局、公路稽征处、高速公路公司、人防办、信访局、铁路筹建办、信息中心。联系市政协、民主党派、老干局。

  六、吴俊慰副市长:协助分管市环保局、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林改办、绿化办)、水利局(防汛办)、畜牧水产局、供销社,公安局、司法局,农村救灾。联系市法院、检察院、市农办;三明烟草局、气象局、水文勘测分局、林校,三明国家安全局、驻明部队、武警支队。

  七、林俊德副市长:协助分管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局)、城乡规划局、旅游局、城管办、城监支队。联系市文明办;闽西地质大队、区域地质调查队。

  八、朱昌贤副市长:协助分管工业园区,市科技局(地震局)、民政局(老区办、老龄办)、残联、移民局、尤溪流域协调办、机场办、重点招商办。联系老促会、市科协。

  九、郑新聪秘书长: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