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高坪、嘉陵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综合环境,确保我市200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南充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用3年时间把南充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南充实际,特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围绕“以人为本,完善功能,打造亮点,优化环境;壮大产业,增强实力”的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提高市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奋斗目标

  总体目标:在保持省级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基础上,用3年时间,从2005年起纳入计划全面实施创建工作,到2006年通过省爱卫会调研和严格考核后向全国爱卫会推荐,2007年通过全国爱卫会考核,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一)年度目标

  1、2005年度目标

  (1)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规划的制订,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创卫工作,并报请全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纳入创建规划和工作目标。

  (2)市上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三区政府、市级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建立完善爱卫及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3)市爱卫办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及相关资料印发到三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市创建办按照标准将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三区政府和市级各创建职能部门。市政府与三区政府及市级各创建职能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

  (4)市财政部门落实创建工作经费。

  (5)按照创建规划全面启动基础设施建设。

  2、2006年度目标: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城区基础设施,特别是公厕、环卫清扫、清运车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污水处理厂等设施配置数量、质量以及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自我完善,直到符合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请省爱卫会的领导、专家来我市调研检查,听取意见及建议,针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再向省爱卫会申请,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进行推荐。

  3、2007年度目标:上半年基本完成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任务,接受全国爱卫会专家组的调研;下半年,按照标准,查漏补缺,务求达标,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

  (二)具体目标(2006年全部完成)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三区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财政部门落实业务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卫会成员部门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切实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并全面组织实施。每年定期召开爱卫会全委会2次以上,研究、部署创卫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进行创卫工作检查评比。

  2、健康教育

  (1)建立健全市健康教育所机构。结合创卫工作需要,由市编委落实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落实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

  (2)在重点地段(人民南路、人民中路、文化路、莲池路、涪江路、西河路、西山运动场、北湖公园、文化宫、市政新区、火车站广场、鹤鸣大道、安汉广场、陈寿路、火花路、都尉路、耀目路、嘉陵广场等处)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或橱窗。

  (3)清除城区所有街道和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烟草广告。

  (4)城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并开展健教评估活动,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高、初中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5)大力开展社区和工作场所健康教育活动。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分别建6个、4个、3个社区健康教育示范点。

  (6)城区市、区医院门诊和住院部设立健康教育专栏,使用健教处方,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

  (7)南充日报、市电视台、电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宣传。

  (8)市政府颁布《南充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3、市容环境卫生

  (1)把人民南路、人民中路、文化路、涪江路、模范街、金鱼岭路、莲池路、育英路、西河路、鹤鸣大道、火花路、陈寿路、耀目路、滨江大道作为创卫示范街,禁止停放一切车辆,按创卫要求增添果皮箱等卫生设施,同时采用机械化清扫。

  (2)高坪区新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厂(场)各1座(或将生活垃圾运到猫儿山垃圾处理场处理),原马市铺、斋公山、嘉陵垃圾场作无害化填埋处理并达到规定要求。嘉陵区的垃圾运送到猫儿山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3)购置必要的扫地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等环卫设施,小区建立封闭式垃圾库、垃圾中转全部采用全封闭制式垃圾转运人力车。南充炼油厂、石油学院、西华师大、川北医学院等单位建地埋式或封闭式垃圾中转站。

  (4)在城区适当地点新建“小型、密闭、分散”地埋式或大型密闭式垃圾中转站。顺庆10座,高坪城区8座、嘉陵城区6座。

  (5)新建水冲式公厕100座(按常驻人口55万人计算),其中建二类公厕15座。三区按城市常驻人口1万人/3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6)宿舍区、居民小区建立封闭式垃圾库,堵塞所有原住宅楼垃圾通道。

  (7)禁止乱挖人行道、街道。对破损人行道、街道路面及时修补恢复原状。新建街道所有弱电线路、交通灯线路、水、气管线一律地埋。

  (8)严格管理犬只,任何宠物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家禽不得敞放。

  (9)拆除街面违章建筑物和城区居民区违章搭建及违规建筑物。拆除所有临街凸出建筑墙体的防护网和花架。

  (10)补栽城区行道树,新增城区绿化景点,扩大绿化面,提高绿化档次。完成顺庆区滨江大道南段公园和嘉陵区滨江大道南段的绿化工作。同时新建一批园林式单位。

  (11)新建集贸市场6座,完善所有市场公厕、给排水设施,改建原市场的旱厕,各市场建设封闭式垃圾库,加强市场熟食品固定摊位建设和完善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12)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所有工地建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临时厕所保持清洁。

  (13)取缔西门坝街、科苑街、米仓街、宁安巷等街的占道经营,取缔仪凤街、合众街、临溪街的夜市,全部搬入场内经营。

  (14)统一规范所有店招、标牌、各类广告。

  4、环境保护

  (1)制定近、远期治理“三废”工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保监督工作。建立符合要求的监测点,对饮用水质、大气悬浮微粒、环境噪声、烟尘等监测,重点整治城区烟尘、工业废水排放和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品综合利用。

  (2)3年内无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

  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加大室内外环境卫生管理,环境整洁,消毒设施齐备。消毒药品质量好,配制方法正确。

  (2)各种标志规范,符合要求。

  (3)加强对小美容美发、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澡堂的监督管理。

  (4)饮用水源地设卫生防护标志,每月对水质进行一次全面分析。

  (5)二次供水卫生达标。

  6、食品卫生

  (1)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健康证办证、五病调离、卫生许可证办证率均达100%.

  (2)食品行业卫生好;卫生设施、消毒设施、防鼠、防蝇、防尘、防腐设施齐备。

  (3)加强对小餐饮店的监督管理。

  (4)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备。

  (5)食品加工、储藏和冷荤间、卫生间、餐饮店的餐厅和厨房的面积比例符合卫生要求,各大、中餐馆建立符合要求的冷荤间。

  (6)取缔街头饮食摊点,取缔露天经营直接入口食品。

  (7)近三年来无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病。

  7、传染病防治

  (1)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管理制度、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开设肠道门诊,建立传染病宣传专栏。

  (2)保证传染病法定漏报率<2%.

  (3)计划免疫,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生产、销售、监督管理符合标准要求。

  8、城区“除四害”

  (1)财政“除四害”专项经费有保证,足额到位。全面开展“除四害”工作。

  (2)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加强四害孳生地的治理。每年开展两次大面积的灭鼠活动,适时组织开展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

  (3)灭鼠、灭蝇、灭蟑螂在2006年10月底前达标。

  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1)继续执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奖励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小区、园林式单位等推进卫生城市细胞建设。

  (2)拆除居民区和单位内违章建筑物。

  (3)完善必要的卫生设施。

  (4)全面推行居民区物业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完善创建办职能,创建办要经常组织人员,对照标准和三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阶段进行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扬,差的批评,并按《南充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奖惩办法》进行奖惩。对个别顶着不办,拖着不干,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通报批评,并责成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讨;二是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目标,市、区和街道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订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如期实现目标;三是实行市级领导市级机关联系卫生责任单位、城区街道制度,督促单位对责任区、责任地段定期进行清扫保洁;四是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办考核职能作用,并建立“问题督办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统一认识。2005年主要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各种形式,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的、意义。统一各级干部职工及市民的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各种卫生法规,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创卫的良好局面。

  1、市政府召开一次高规格、大规模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各创建责任单位同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职责等。

  2、市创建办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印发到各单位、城区街道办事处。市、区各单位、居民段组要组织干部、职工、市民学习讨论,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标准,并按照标准开展工作。由各区爱卫办、城管办牵头,组织城区学校、单位开展大型的创建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适当时候组织开展万人签名,万人游行宣传活动,以不断掀起创建高潮。

  3、市广电局和南充日报社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加大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力度。一是继续办好创卫宣传节目,做到每周安排一次创卫专题报道;二是在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同时,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的意义;三是继续宣传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使市民更进一步了解城管爱卫法律常识,规范自己的言行;四是对在创建工作中搞得好的单位、干部职工、市民进行表扬,对个别卫生差、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公开曝光,跟踪督查整改。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

  4、三区政府一是要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会;二是要在居民小区办好健康教育的板报、墙报,搞好单位、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卫生;三是组织办好文明市民学校;四是抓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落实。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一方面是硬件建设,另一方面是软件工作。多年来我市经济条件差,市政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硬件建设远远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按照标准,到2006年底城区应完成的基础设施,城市环卫设施硬件 的投入和除四害经费,资金需要量大,财政资金困难,必须多方筹措资金来解决。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把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有计划地增添卫生设施,确保硬件建设到位。

  (四)强化监督,完善管理。三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辖三区政府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职责的通知》(南府函[2004]160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市开发区、西开委、三区爱卫办、城管办每月要不定时地对辖区单位卫生、责任区卫生、江(河)道卫生、居民小区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挂牌公布。凡考核在85分以下的督促整改,并在电视上曝光,对个别单位、居民区整改不彻底,除单位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检讨外,市、区爱卫办将按《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市创建办、市委目标办、市政府目标办、市爱卫办每月对三区政府和市级各创建职能部门进行一次工作进度拉练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综合评定,并通过媒体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