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