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开封、信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享受铸锻件产品增值税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函[2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布日期:2005-02-16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财税[2005]2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2-16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正文
新乡、开封、信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享受铸锻件产品增值税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函[2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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