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我省张掖市山丹县吴涛煤矿“5·23”特大水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煤安监监二字[2004]88号),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山丹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进行整改,强化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并严格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