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二月五日行政院院台经字第0940002140号令发布废止行政院令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二月五日院台经字第○九四○○○二一四○号废止「各机关设置及应用计算机管理办法」。
公布日期:2005-02-05施行日期:2005-02-05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院台经字第0940002140号
效力级别 台湾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2-05
施行日期 2005-02-05
发布部门 台湾当局
正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二月五日行政院院台经字第0940002140号令发布废止行政院令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二月五日院台经字第○九四○○○二一四○号废止「各机关设置及应用计算机管理办法」。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热门知识推荐
手机查看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