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05年春节将至,国家、省对做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十分重视,先后下发通知,就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通知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和谐鞍山的高度,把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各级政府机关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郭峰同志“六不”精神,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表率。各级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00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