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2]1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本辖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清理检查,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将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于12月6日前上报市局二科。
附件: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5-01-27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苏府办[2005]1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1-2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2]1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本辖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清理检查,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将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于12月6日前上报市局二科。
附件: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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