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河城镇防洪堤建设打捆项目通过有关部门多年的积极争取,于2003年正式批准实施。该项目投资大,工程量大,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项目、民心项目”。为了进一步规范巴河城镇防洪堤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巴河城建防洪堤建设项目经市水利局将整个巴河40多公里河堤建设打捆上报批准。根据上报主管部门的要求,水利部门是项目实施的管理主体单位。防洪堤专项资金的安排,由市水利局提出方案,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意,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市发展计划委、市水利局联合发文下达。市财政局按政府审定的方案安排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办法,按工程进度将资金直接支付到防洪堤建设施工单位,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加强工程的建设管理。在防洪堤建设项目的实施中,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制定出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水利局审查通过,搞好招投标工作,规范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杜绝“豆腐渣”工程。

  三、继续加大项目的争取力度。防洪堤建设是一个长期的项目,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继续加大项目的争取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年初市县(区)财政要把项目争取的前期工作经费列入统一核算,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二00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