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局:
你局津文许可〔2004〕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市蓝剑网际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文化部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公布日期:2005-01-25施行日期:2005-01-25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5]12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1-25
施行日期 2005-01-25
发布部门 文化部
正文
天津市文化局:
你局津文许可〔2004〕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市蓝剑网际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文化部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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