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94)北市捷技字第0930213600号函发布废止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函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北市捷技字第0九四三0二一三六00号废止「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暨所属各工程处计算机机房管理及安全防护补充规定」
公布日期:2005-01-24施行日期:2005-01-2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94)北市捷技字第0930213600号
效力级别 台湾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1-24
施行日期 2005-01-24
发布部门 台湾当局
正文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94)北市捷技字第0930213600号函发布废止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函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北市捷技字第0九四三0二一三六00号废止「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暨所属各工程处计算机机房管理及安全防护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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