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去年底,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了《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中纪发[2004]29号),省纪委、省监察厅以赣纪发[2004]17号文件转发了此《通知》。市纪委、监察局以九纪发[2004]12号文件提出了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通知》精神的贯彻意见,现按照《中共九江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作为市综合口的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将对综合口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口检查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于晓东任组长,办公厅纪检组长郑自强为副组长,市房产局纪检组长胡金水、市规划局纪检组长张相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喻济民、市人防办纪检组长童朝林、市府办监察室主任俞伟心为组员。

  二、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主要措施;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的情况;

  3、关心群众生活,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的有关情况;

  4、对违反中纪发[2004]29号《通知》精神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情况。

  三、检查的时间、方法、步骤

  检查从1月中旬开始,至1月30日前结束。采取自查自纠,逐级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阶段(1月24日前)

  各单位要按照中纪发[2004]29号《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全面进行自查自纠。

  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防止问题发生,对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各种行为,要严肃查处,认真纠正。

  对照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开展督促检察的实施方案》写出自查报告(廉政办《实施方案》附后)。

  督促检查阶段(1月25—26日)

  检查组下到各单位,根据市廉政办实施意见的十项内容对照逐一检查。听取单位主要领导对中纪发[2004]29号文件以及九纪发[2004]12号和九纪办字[2005]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查看各单位的工作安排以及财务福利的发放情况,并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部分干部职工的意见。

  总结阶段(1月27—29日)

  3、检查组综合各单位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市纪委。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纪检组长请将检查的有关事项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汇报。并将本单位落实情况予以疏理,作好被检查的准备,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汇报。

  2、实事求是,如实汇报本单位落实情况。

  3、有关材料要齐全、翔实。

  4、检查组一律不在被检查单位用餐。

  附:综合口检查组人员及日程安排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