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5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40周年大庆年,加之春节、藏历年即将到来,为使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并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讲文明、树新风、迎大庆”集中整治市容市貌活动取得成效,以良好的市容环境迎接节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营造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氛围。

二、整治内容和主要路段

(一)整治内容

一是解决影响环境卫生,乱倒污水、垃圾、随地大小便问题;二是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越门占道经营问题;三是解决户外广告不规范、店铺招牌零乱及城市“牛皮癣”非法广告问题。同时要狠抓各单位、安居园、社区、中干渠和偏僻路段的垃圾问题。

(二)整治主要路段

春节、藏历年前主要整治北京路、江苏路、江苏东路、林廓路、夺底路、德吉路、宇拓路、林聚路、康昂路、朵森格路、娘热路、色拉路等市中心路段和区域的脏乱差、占道情况和城市“牛皮癣”。春节、藏历年后,在巩固节前整治成果基础上,逐步辐射到其他路段,重点对当热路、扎基路、藏热路、民族路、鲁定路、和平路及其小街内巷进行环境卫生、占道情况、城市“牛皮癣”和市区内的不规范户外广告、门牌匾、卫生死角等影响市容市貌现象进行整治。

三、整治步骤和工作任务

(一)实施步骤

为确保整治实效,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至春节、藏历年之前,以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治督促为主要内容,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突出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由市工商局、商务局于2005年1月底前,首先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划定出具体位置,由市执法局进行规范,并加大清理处罚力度,做到堵与疏相结合,彻底取缔违法占道经营、无照商贩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2、由市公安局、市建设、市国土资源规划局、执法局于2005年2月初划定出各街道、路段、广场及旅游景区的机动车辆停放位置,并进行规范、引导,加强监管。

3、由市建设局、公安局、执法局、城关区政府在2005年2月初在繁华地段和各路段人行道上划定出具体的非机动车辆(自行车、三轮车)等停放位置,并进行规范、引导,加强监管。

4、由市公安局、交通局负责于2005年1月31日前对中巴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杜绝中巴车乱停乱放。

5、由执法局、卫生局、环保局对各类乱倒垃圾、污水、白色垃圾等行为和随地乱撒现象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求各沿街出租商品房单位加强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若各单位的商品房管理没有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进行落实的,执法局将对各商户和单位进行双重处罚。

6、由城关区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明确各社区、居委会卫生责任区。于2005年1月底前动员和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

7、由建设局、城关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各街道公厕规范管理,加大清扫保洁。

8、两级环卫部门要加大责任区内对各街道和地段垃圾的清扫力度,及时清运垃圾,保持街面干净。

9、由市建设局负责于2005年1月底前对丢失、损坏、污垢的城市公共设施进行设置、维护和除垢;对各类横幅、沿街悬挂品全面清理。由市执法局对乱挂的要坚决取缔和禁止,确保城市设施的完善、整洁。

10、由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建设局和城关区负责对沿街构筑物上涂写的不同电话号码进行登记,提供给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采取措施,停机处理。

11、由市爱卫会牵头,组织驻市各厅(局)、委、办、中直、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驻军及个体工商户、居委会、村委会、全市各大、中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集体、个体医疗机构候诊室(厅)、候车厅、学校和幼儿园等场所内部和周边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脏乱卫生死角,清理杂乱物品,清洗小广告和公共设施,最大限度地净化、美化居住环境。

12、由市文明办牵头负责宣传工作。加大爱护环境、文明经商的宣传。向市民宣传不乱扔果皮、废弃物,不穿越草坪,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使商户作到服务热情、规范、文明,努力营造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13、市财政局负责整治工作所需资金保障。

14、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负责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商户的安全检查及其它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15、由市民政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16、整治办公室根据以上工作任务,确定一个街道作为整治示范街进行整治,再全面推广。

第二阶段:春节、藏历年之后,利用一个月时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节前整治工作的巩固力度,防止反弹。同时根据市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罗布顿珠市长提出的要切实治理乱占、乱建、乱停、乱倒、乱撒、乱挂、乱噪、乱砍、乱采、乱挖等影响市容市貌存在突出的“十乱”现象。把节前没有整治到的内容,进行整治,保持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迎接自治区40大庆的到来。

1、由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工商局对市区内的残缺不全、破旧不堪、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店招牌、灯箱广告等,根据不同街道建筑物的总体结构,制定不同的色调要求、大小尺寸和规格标准,并开展专项整治;市编绎局对广告牌、招牌的藏文文字进行规范,使广告牌的设置合理、规范;执法局进行规范、引导,加强监管。

2、由公安局、建设局、国土资源规划局划定出当热路、扎基路、藏热路、民族路、鲁定路、和平路等街道的机动车辆停放位置,执法局进行规范、引导,加强监管。

3、由市建设局、公安局、执法局、城关区政府在当热路、扎基路、藏热路、民族路、鲁定路、和平路等路段人行道上划定出具体的非机动车辆(自行车、三轮车)等停放位置,并进行规范、引导,加强监管。

4、由执法局、国土资源规划局、城关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市区内沿街房屋的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5、由执法局、城关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共同对乱噪、乱砍、乱挖行为进行整治。

6、两级环卫部门和城关区人民政府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对各街道及周边环境卫生的保洁、清扫力度,将每一条街道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到人,实现垃圾日产日销、全天保洁,不留卫生死角。

7、由市民政局加强和巩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

四、具体要求

这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各相关单位在整治工作中,必须做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05年是自治区成立40周年大庆年,为了全力打造拉萨优秀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新形象,各相关单位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高度重视这次整治,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保证城市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有序。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要有切合实际的解决措施,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执法检查,加强巡查,及时查处并制止各类违法现象,加强监管。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作好节日前后的整治工作。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整治的任务,各牵头单位要主动联系,制定工作衔接、配合的具体措施,全力搞好整治工作,使工作不出现空挡,确保以整洁、优美、卫生、有序的环境秩序迎接节日。

(四)重视举报,加强监督

整治期间,城市市容市貌方面由于脏乱差原因,欢迎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凡是被群众举报、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到现场进行解决,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全力以赴、确保实效

各成员单位要顾全大局,按照整治要求,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全力以赴,加大整治力度,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这次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市政府将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整治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 许 成 仓 拉萨市副市长

副组长: 央金卓嘎 拉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书记

赤列多吉 拉萨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格 列 拉萨市卫生局局长

江 白 拉萨市环保局局长

肖 明 拉萨市建设局副局长

格桑多吉 拉萨市财政局副局长

米玛次仁 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央金卓嘎 拉萨市民政局副局长

格西哈姆 拉萨市商务局副局长

边 彦 宗 拉萨市工商局副局长

毛 玉 军 拉萨市交通局副书记

拉巴次仁 拉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马 丁 拉萨市编译局副局长

王 德 隆 拉萨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达娃次仁 城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央金卓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选派一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综合整治工作。第一阶段整治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各相关单位的整治情况要进行集中检查和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以此巩固环境秩序,净化节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