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政务公开信息上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元月十八日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中共北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北发[2003]13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北政发〔2004〕47号)精神,逐步实现政务公开信息上网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强政权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提高机关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树立“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范围

  凡列为北海市级政权机关推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都要开展政务公开信息上网工作,均为本方案的实施对象。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水平,政务公开信息上网的实施拟分二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沟通政群互动交流为工作目标。

  第二阶段(2006年——2010年):“十一五”期间、以提供网上政务审批并联式、一站式服务,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和促进政府机构改革为工作目标。

  三、操作方式

  各部门、单位统一采取自行维护、更新的操作方式,通过互联网进入《北海市政府公共信息网》(网址:WWW.beihai.gov.cn)的“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登录窗口,在本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专版”上直接进行政务公开信息上网的操作实施。

  四、内容范围和栏目设置

  l、《关于在市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规定的对外公开事项,都属本方案上网公开的内容范围。

  2、政务公开信息上网的栏目设置,以“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统一设定的栏目为准。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信息公开为前提,不公开为例外”和“便民服务”的实施原则,在不违反保密安全规定的情况下,注意结合本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事务、积极采集各类相关信息上网公开。

  2、为保证政务公开上网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及时、有效,信息上网工作一律实行动态操作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操作方式、内容范围和栏目设置,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信息上网的日常工作。

  3、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本部门、单位的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上网内容的采集、更新、维护等操作管理。其中,通过“政务邮箱”栏目收到的群众来函(包括建议、咨询、投诉等意见),信息管理员要及时将来函转达相关责任机构或责任人;并注意把相关责任机构或责任人的答复意见、通过“政务反馈”栏目或其它有效途径答复来函群众。

  4、各部门、单位信息管理员要积极参与电子政务相关业务培训,自觉掌握政务公开知识和信息上网技能,不断提高政务信息上网的工作水平。

  六、组织管理和措施

  l、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本方案的领导机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方案实施的组织、检查督促和考核管理。

  2、市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中的信息管理员上岗培训工作。

  3、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的系统开发、设计和维护,解决实施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政务信息上网工作的推广指导和有关业务技能培训。

  4、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各部门、单位日常政务信息上网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违反本方案实施要求的部门、单位或个人,将依照《北海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北政办[2003]93号)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