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

  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五年一月十八日)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研究和编制好这一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的原则,全面分析“十一五”期间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深入研究各种因素的变化及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发展重点和重大举措,使“十一五”规划成为指导我市未来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编制“十一五”规划要正确处理政策导向与市场配置、规模扩大与效益提升、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自主发展与对外开放。技术进步与增加就业、建立竞争机制和健全公共服务、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关系;要体现政府引导、规范、监管和服务的职能,体现政府从项目管理向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

  二、“十一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按照规划的对象、功能和规划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对重大课题的研究

  为保证“十一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对一些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重点搞好发展环境与支撑条件、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共28个重大课题的研究,为编制好全市“十一五”总体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打下基础。

  (二)强化总体规划的功能

  总体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十一五”规划的规划期,以2006-2010年这5年为主,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要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不宜设置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

  “十一五”总体规划,主要是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点政策;制定全市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框架;确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重大工程和产业布局;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

  (三)做实做深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主要有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等10个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要体现本领域的特点,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保障措施可行;突出做好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体现从项目管理到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

  (四)做好县(市)区和行业规划

  县(市)区规划的编制要注重体现区域比较优势,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操作性强,避免各县(市)区规划面面俱到,内容雷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配合规划牵头部门做好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同时,要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编制本行业的发展规划。

  三、“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

  要全面深入地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全球化的趋势,以开放的视野,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关系长远发展的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形成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开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一。

  (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既要体现国家利益,也要反映公众利益;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建立规划咨询制度,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咨询论证和指导。

  (三)衔接协调,形成合力

  各级各类规划要相互做好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互相协调的原则,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措施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四)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各级各类规划要针对本领域存在的问题,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力戒规划内容面面俱到、表现形式单一雷同,无针对性的弊病,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

  规划不能停留在难以考核的空洞口号上,要做好重大项目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要继续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设置预期性、导向性指标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符合规划本身的功能定位;研究提出与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指标。

  四、“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工作分工

  (一)重大课题研究安排

  经研究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初步确定了关系全市“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28个重大研究课题,其中19个重大课题由市发改委承担,9个重大课题(见附件1)拟采用委托或公开招标形式分别由市直相关单位、大专院校及相关科研单位承担。

  (二)规划编制安排

  总体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编制10个专项规划(见附件2)分别由市发改委或相关部门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编制;县(市)区和行业发展规划分别由相应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市发改委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五、“十一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2005年3月,为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主要任务是启动和部署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初步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并与国家和省衔接。通过市内各新闻媒体、相关同站等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我市未来发展、为我市“十一五”发展建言献策,使规划工作更多地吸收民智、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二)第二阶段:200s年上半年为基本思路形成和规划框架起草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广泛吸收专题调研成果、社会各界意见以及对上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形成“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并争取形成总体规划框架初稿,基本完成各专项和行业规划。

  (三)第三阶段:2005年下半年为“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项规划编制阶段。

  (四)第四阶段:2005年底邀请国家及省有关专家评估规划。

  (五)第五阶段:2006年1月-2月为规划审议阶段,主要任务是形成“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最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六、“十一五”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

  编制“十一五”规划是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编制过程中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此,市发改委抽出专人成立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其主要职责是具体协调组织“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负责提出“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负责起草“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负责牵头协调各行业、专项和县(市)区规划;负责与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联络工作;负责“十一五”规划成果的编辑出版工作。

  编制规划的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班子,并设立联络员负责与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进行联系和协调。“十一五”规划编制和论证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专项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安排适当经费,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委托有关单位研究的“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9个)

  2.拟编制的“十一五”专项规划名单

  附件1:委托有关单位研究的“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9个)

  一、“十一五”期间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我市经济结构现状、支柱产业项目区域布局和存在问题的分析;预测“十一五”期间结构性矛盾的新变化;提出“十一五”期间结构调整的方向、目标模式、发展重点、重点支柱产业布局、主要途径和具体措施。(委托科研机构)

  二、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研究内容包括:目前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制度和政策障碍;如何从税收、财政、产权、体制等方面创造条件,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出增强城乡均衡协调发展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提出如何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政策及配套措施。(委托科研机构)

  三、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我市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取得的重大进展和主要成就。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一五”期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重点和对策措施;研究提出如何建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机制与模式,增强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能力建设,突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市场调节能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委托科研机构)

  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围绕“以人为本”的新理念,结合统筹城乡发展、人口流动等问题,研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改革方向和阶段性目标;如何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和确定合理的社会保障水平;如何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如何补充社保基金,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方式,扩大投资渠道。(委托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五、教育体系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我市教育系统发展现状;我市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资体制、招生和就业体制存在的问题;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程度和主要障碍;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模式。(委托市教育局)

  六、政府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我市政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根据十六大关于政府职能的基本定位,如何进一步清晰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委托市政府研究中心)

  七、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特点,分析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经验,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提出“十一五”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委托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八、人才战略及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市“十一五”期间实施人才战略及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和主要途径;研究加强育才、聚才、用才和留住人才的对策,提出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改革,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调整人才结构的思路和办法。(委托市人事局)

  九、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分析我市公共卫生资源现状、卫生事业发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对策措施;对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创新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和相应的政策建议。(委托市卫生局)

  附件2:拟编制的“十一五”专项规划名单

  一、平顶山市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国资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规划局、有关科研院所参加,市发改委规划科联系。

  二、平顶山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建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科技局,平煤集团及有关科研院所参加,市发改委地区科联系。

  三、平顶山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局、交通局、广电局、林业局、水利局、公用事业局及有关科研院所参加,市发改委投资科、交通科、农业科、城市科联系。

  四、平顶山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计生委、广电局、民政局及有关科研院所参加,市发改委社会科联系。

  五、平顶山市能源发展规划

  由市发改委牵头,拟与省发改委合作,市煤炭局、电业局及煤炭电力生产企业参加,市发改委能源科联系。

  六、平顶山市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及就业与社会保障规划

  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由市人事局牵头,市国资委、教育局、科技局参加,市发改委社会科联系。

  就业与社会保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参加,市发改委就业科联系。

  七、平顶山市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由市农业局牵头,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及农口其他各局参加,市发改委农业科联系。

  八、平顶山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旅游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参加,市发改委产业政策科联系。

  九、平顶山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科技局参加,市发改委资源科联系。

  十、平顶山市安全生产规划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市经济运行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