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商促进局:

  《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十七日

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2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部分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玉发[2004]13号)精神,撤销玉林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和玉林市经济协作招商局,组建玉林市招商促进局,仍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市投资投诉中心牌子;具体负责承办对外对内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受理投资者的投诉工作。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划入职能

  1、原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经济协作招商局)的职责划归市招商促进局承担。

  2、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责划归市招商促进局承担。

  3、市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对内对外招商引资相关职责,统一划归市招商促进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招商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开拓性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办市直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工作;调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

  (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全市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8226;玉林)有关项目招商的工作;负责办理、指导和协调全市赴国(境)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

  (四)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玉林市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市组织的国外、国内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协调和处理市外投资者投诉事项;对市外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向下一级投诉机构或本级受诉单位交办、转办投诉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并提出初步的行政处分建议。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规#44731;,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七)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建立横向经济技术联系网络,传递信息,组织协调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经济技术协作,开展国内招商引资。

  (八)负责建立和管理“玉林投资指南网”,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储备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招商的前期工作,实现与“自治区投资指南网”联网;指导全市招商促进机构联网、与国家及境外主要投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促进机构实现联网,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开展网络招商;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招商引资宣传工作;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掌握国际、国内资本流向,综合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九)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省际间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及其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外省市驻玉办事机构、我市驻外省市及境外办事机构信息联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方面的业务联络工作;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外省(区)市到我市和我市企业到外省(区)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备案管理工作。

  (十)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及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上级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招商促进局设四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文印、车辆管理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务、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在职人员的考察、任免调动、录用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授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外省(区)市到我市和我市企业到外省(区)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招商系统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和局机关及全市招商系统的评先表彰工作。

  (二)招商引资科

  负责国内招商投资事宜的具体工作;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区域经济技术协作;负责制定年度国内国外招商计划;负责西南、中南、两广、广西与上海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和与扬州市、长寿县、百色市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外省市大型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及“百企入桂”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负责西部大开发和吸引东部产业转移的项目引进及指导;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内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国内招商活动中签定意向评估协议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与项目招商有关会务工作;负责具体办理和协调市外举办招商活动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组建和管理内联企业协会。负责与国际经济组织、国外主流媒体的联系,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利用外资项目招商工作,参与有关招商项目的谈判和签约;办理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务。

  负责国外投资考察团(组)接待的指导工作;负责与国际经济组织,国外主流媒体的联系,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负责拓展东盟、欧盟和港、澳、台地区客商的联络渠道,建立外商联系档案;与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在中国的办事机构、世界银行、相关基金组织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区域重点推介项目和推介活动计划;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区域和全区性涉外招商活动;负责国外和港、澳、台招商活动中签定意向和协议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市涉外委托招商工作。

  (三)投资投诉科

  负责承办有关促进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方面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负责局机关法律事务,对本局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审核;对投资者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国内外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涉及社会环境,企业利益保障及合营双方纠纷等方面投诉事项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起草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重要诉案处理情况的报告;负责对国内外投资企业的投诉事项实行督查,向本级受诉单位或下级投诉机构转(交)办投诉事项;指导、检查、督办本级受诉单位或下一级投诉机构诉案的办理;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对违反政策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诉案当事人提出行政处分的初步建议。

  (四)项目信息科

  负责整合社会及民间项目资源,与上级部门和市有关部门协调项目对接、建立和管理市级招商项目数据库;牵头或参与组织有关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提供有关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协调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和管理“玉林投资指南网”,指导全市招商促进机构联网业务,与国家以及境外投资国家或地区投资促进机构实现联网,开展网上招商;负责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及资金流向、收集、综合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提供招商投资动态及工作建议和开展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国内外投资项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招商促进局核定事业编制15名(含后勤服务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科领导职数8名。

  五、下属事业单位

  玉林市经济技术协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