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经济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驻扬各单位党委:

  现将《建设法治扬州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建设法治扬州是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江苏战略在扬州区域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对扬州“再干三五年,实现新跨越”,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按照《建设法治扬州实施纲要》的要求,把建设法治扬州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履职尽责,齐抓共管,为全力推进法治扬州建设,确保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走上法治化轨道而不懈努力。

中共扬州市委
2005年1月14日

建设法治扬州实施纲要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宪法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也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建设法治扬州是依法治国方略、省委建设法治江苏战略在扬州区域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是“再干三五年,实现新跨越”,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扬州的法治保障。建设法治扬州,就是全市人民在市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逐步实现我市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为有步骤地实施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扬州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建设法治扬州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依据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强化公权监督,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规范城市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打造富民强市的优良法治环境,建设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秩序,为把扬州建设成为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提供法治保障。

  建设法治扬州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力争在苏中率先实现法治化目标。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区域内全面落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各项制度基本形成;安全、诚信、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基本建立,在苏中率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更具效率、更加开放、更加有序的市场管理体系;各级政府依法行政、高效廉洁、公正透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正司法,形成严格有效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扩大,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比较完备,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法治与德治相互融合,人的素质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国家公职人员有较高的依法执政的能力,广大公民有较高的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有序运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知法守法讲道德的现代公民

  1、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地宣传以权利义务为主题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开展与公民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区分不同对象,确定不同重点,分层施教。对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加大面向社会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基层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认真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建立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体系,强化检查、督促,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

  2、完善以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学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县(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党校轮训和学法笔记本、学法考试及登记证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任职资格考核的必备条件,实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制度。继续推行国家公职人员“每年一本学法习题集、每年一次法律知识轮训、每年一次法律知识考试、每年作一次学法情况登记”的“四个一”工程,造就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执法、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将青少年法制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主渠道,校园主阵地,确保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强化园丁教育工程,提高师资法律知识水平,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关工委等社会团体作用,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及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3、开展以大众传媒为主阵地的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优势,扩大法制刊物、节目、栏目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开展群众性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组织法制新闻作品、优秀法制文艺节目评比,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开展法制宣传的积极性。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送法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广大群众手中。要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重大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用法积极性。

  (二)改进执政方式,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党委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及人民团体的关系,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改革和完善党委的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听证、专家论证和涉民事项的社会公开制度,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纠正制度。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实施政治领导,通过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实施组织领导。通过思想宣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思想领导。通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党对各个领域的领导,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宪法所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公民旁听等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渠道。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的法律和业务培训,试行人大代表述职制和竞选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健全重要决策事先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和协商制度,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十六字”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广泛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扬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保证党委决策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大规模培训干部,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进行干部定期交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和制度化。通过加强民主法治教育,培养和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执政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念,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决策水平和现代法治理念、一心一意带领全市人民奔小康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建设诚信守责的法治政府

  1、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产业是支撑,环境是条件,文化是核心,人才是关键,品牌是形象,政府是保障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产业集聚,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的作用,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切实执行 “收支两条线”。

  2、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努力减少行政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认真组织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执法过程中要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好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和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3、不断推进政府行为法治化。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及时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不合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权的设立范围、权限和程序。推行政府决策民主制、公开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组织与管理,实行重要事项网上或新闻发布,增强政府活动的透明度。建立行政救济通道,对因行政行为引发的社会矛盾,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处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勇于纠错,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

  (四)坚持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

  1、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总目标,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司法活动的特点与规律,不断推进司法工作的改革,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和制约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关键环节入手,把方便群众诉讼、从制度上保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效率等作为改革重点,集中解决最突出的问题,逐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各级法院要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能,深化诉讼程序改革,完善独立审判运行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诉讼调解制度,确保审级独立,实行公开审判。建立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的执行工作体制,解决执行难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逐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正确行使;建立和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管理机制,律师在侦查、起诉环节依法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促进公正裁判;继续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解决对经济犯罪的以罚代刑问题;探索建立科学的案件管理、监督和质量考评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

  2、充分发挥惩治违法犯罪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司法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好涉法上访案件,纠正错案,积极构建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相衔接的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矛盾。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有效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经济犯罪。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突破口,坚持打击和预防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切实强化司法机关的维权职能,加大人权保障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济,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秉公执法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证员队伍。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总体要求,把警官、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警官、法官、检察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坚持“凡进必考”和“凡晋必考”,严把进人关和晋级关。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人才培养规划,抓住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保证人才总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重视培养复合型、专家型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坚持从严治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制约机制,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公正执法的司法干警队伍。加强律师和公证员队伍建设,提高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保障基层自治,不断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

  1、积极开展创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坚持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重点,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实行村(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务、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2、积极开展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依法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依法治企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品生产质量标准,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企务公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依法治校,依法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实行校务公开。医疗和药品经营单位要依法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端正医风,实行院务和药品价格公开,确保各类医疗、药品收费透明。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不断拓展依法治理领域,使社会管理步入良性循环。

  3、大力推进行业依法自律。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强化行业道德,规范行业行为,加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尤其要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体现扬州经济发展优势的行业协会,积极引导行业依法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加快推进行业依法自治,民主管理步伐。

  (六)实行城市长效管理,努力完善城市综合功能

  1、依法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要求,设计城市建设总体思路,完善城市功能,做优做美做精城市,提升城市品味和形象。依法加强古城保护与利用、改造与更新,把古城保护和旅游开发、文化展示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全面启动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以打造“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为目标,高起点规划、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国家级水平的旅游精品。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坚持优化生态环境,把环境保护与彰显城市个性结合起来,确保保护、利用和开发相统一,防止无序开发和破坏性开发。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度,加大城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扬州城区与各县(市)的同城效应。

  2、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及国家关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杜绝违法圈地、越权审批、未批先用、擅自减免地价、违章供地、克扣农民利益等现象发生。依法开发利用土地,对房地产、商业用地全面推广招标、挂牌、拍卖。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保证征地补偿安置费、拆迁安置费等及时发放到位,确保拆迁户、失地农民的利益不受影响。

  3、构建城市长效法治化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强化城市法治化管理,认真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长效措施,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不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切实解决占道经营、违章建筑、广告乱贴乱画、车子乱停乱放的顽症。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切实解决老城区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保证城市有序管理。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强市民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教育,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发挥政府与市民的互动作用,增强广大市民建设城市、保护城市的自觉性,使城市管理步入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管理轨道。

  (七)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大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1、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消除体制性障碍,根据WTO规则,不断扩大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制定有利于产业集聚的政策,营造自主创业、公平竞争的宽松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依法规范各类中介机构及其服务市场,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和有序发展。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责权明确的市场经济秩序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以政府诚信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提高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水平。大力培育信用市场和信用中介机构,整合金融税务等多方面资源,构建统一共享的个人信用信息网和企业信用信息网,实现区域化企业和个人联合征集信用信息。强化市场信用管理和监督,开展信用征集评估,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法人和自然人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

  3、保障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进行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的改革,大力推进资产重组,全力培养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企业集团。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营造吸引人才、高效配置人才资源、保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展的法治环境。改革和完善教育体制,依法有序发展民办教育,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培育和完善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推进绿色扬州建设。依法实施人口发展战略,在法律的框架内保障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八)坚持以人为本宗旨,全力构架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1、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要按照劳动法要求,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再就业扶持力度,把促进再就业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督促企业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并加强对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违法用工等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劳动安全保护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参保率。

  2、依法减轻农民负担。不折不扣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实施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快制度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对发生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案件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方法,走群众路线,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把收费审批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3、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关注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建立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生活等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制度,增加经济适用房、定销房、廉租房建设,加快危房改造。在改革和完善教育体制的过程中,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子女上学问题。不断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解决特困户的生活问题。实施大病统筹和医疗援助。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建立帮助弱势群体的社会互助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增加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及时为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建设平安扬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快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围绕突出治安问题和防控薄弱环节,进一步创新措施,加大力度,减少和控制刑事犯罪的发生。重点加强街面路面、城镇社区、单位内部、治安卡口和科技防范五大防控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大力推广治安防范承包、契约式联防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严密社会面治安巡防,加快推进“技防”建设,全面构建社会面监控网络,着力提高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基本形成全方位、全时空、多层次,打防控一体化的“大防控”格局。

  2、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继续推进“大调解”、“大预防”机制,抓好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村委会和城镇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机制,将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法律服务在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公职、公司律师及公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坚持并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及时为有法律需求的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不断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整顿文化市场、学校周边环境、网络等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培育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视和开展服刑、在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工作列入社会就业整体规划。不断壮大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落实衔接管理和帮教措施,发动社会力量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困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强化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帮助服务,防止重新犯罪。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培训、住宿、子女入学等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有效降低流动人口犯罪。

  (十)强化公共权力监督,构建严密的监督网络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为重点,构建全方位的权力监督体系和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权力制约,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强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对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司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事关扬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重点监督,坚决纠正和督查各种执法不严和严重违法的行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各级行政部门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司法监督,加大对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审查力度,依法公正裁判,依法保障行政审批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3、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加强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对政府和社会事务的参与和监督。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和接待制度,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加强和完善信访案件的督查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

  三、方法步骤

  建设法治扬州的总体进程:2005年前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06-2015年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扬州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以扬州城区为核心区域,以各县(市)为卫星区域的法治化目标;2016-2020年巩固全市法治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扬州区域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建设法治扬州的具体实施步骤:

  1、2005年3月底之前,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出台的《建设法治扬州实施纲要》确定长远目标,相应出台有关实施意见或规划,并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法治江苏、法治扬州建设及本地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

  2、2005年为法治扬州建设的启动年。各地、各部门一方面要完成法治扬州建设动员部署,另一方面要积极调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2006-2010年法治扬州建设五年规划。同时每年度要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意见,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扬州建设氛围。

  3、从2006年至2020年,力争通过3个五年法治扬州建设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扬州的总体目标,每年有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每年一次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人大政协审议或视察,每五年一次总结表彰,保证法治扬州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扬州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必须确立在法治扬州建设中的领导地位,认清建设法治扬州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建设法治扬州的重大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扬州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把握好原则和方向,及时作出工作部署,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确保法治扬州目标的实现。

  2、充分发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要围绕省委、市委的部署,制定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协调、指导、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扬州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决策制度、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工作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区域性的工作目标与要求,强化分类指导,切实抓好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工作落实。加强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建设,并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3、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设法治扬州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投入这项工程,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以及群众团体要高度重视法治扬州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单位履职尽责、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扬州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和城乡基层。建立和健全法治扬州建设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法治扬州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模式。大力开展市际区域协作和省内外交流,拓宽工作视野,借鉴先进成果。

  4、建立法治扬州考核评估体系。各地、各部门要以考核推进法治扬州建设的深入开展,做到年初有布置,年终有考核,把建设法治扬州工作作为执政能力和水平的衡量标准。要制定法治扬州建设考核评估体系,明确评估指标,规范操作流程,细化目标责任。以争创法治扬州建设示范单位为主载体,推动法治扬州建设工作在全社会开展。要采取激励措施,开展评比表彰,调动各地、各部门、各行各业建设法治扬州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强化保障措施。建设法治扬州是提升扬州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投入,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增添必要的办公设备,增加一定的活动经费。要将法治扬州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近期应按市人均0.1元/年、县(市、区)人均0.2元/年、乡镇人均0.5元/年足额拨付,保证专款专用。要明确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级,增加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编制,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为实现法治扬州目标,提供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