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04]18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广元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即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细化采购项目,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的实施形式。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应实行集中采购。其中:通用采购项目必须委托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专用物质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经市政府授权财政部门批准,采购人可以委托在省财政厅获准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范围。

  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货物(交通工具除外)、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采购项目,必须在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本目录发布后,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和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附:

《广元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通用采购项目

  序号   品名名称       备注

  A030106 电视机        批量2万元(含2万元)以上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像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A030106 空调         包括中央空调、除湿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8 摄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5   建筑、装饰材料    包括水泥、木材、板材、金属材料。

  A0708  制服         批量2万元(含2万元)以上

  A030301 办公家俱       批量2万元(含2万元)以上

  A04   办公消耗用品     包括纸张(定点采购)、信封、档案夹、软盘、可写光盘、硒鼓、墨盒、墨粉、色带。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27  电梯

  A1029  锅炉

  A1101  汽车        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各类专用汽车

  2、专用采购项目

  序号   品目名称      备注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批量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A1001  通信设备      电话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13  消防设备

  A1015  警用设备和用品   批量5万元(含5万元)以上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2万元(含2万元)以上

  A1020  实验室设备     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2万元(含2万元)以上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2  灯光及音响设备   包括城市路灯、广场灯光

  A1024  体育设备

  (二)工程类

  序号   品目名称      备注

  B09   修缮、装饰工程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             备注

  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设计  包括成品,5万元(含5万元)以上

  C01   印刷、出版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C070301 车辆保险             定点保险

  C070302 车辆加油             定点加油

  C070303 车辆维修             定点维修

  C0801  会议               包括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大型会议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凡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工程类(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学校危房改造工程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均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实行分散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