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05年全省烤烟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全省烤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05年,全省烤烟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指导方针和“稳定规模、提高质量、优化布局、优化结构”的工作重点,切实做到控制生产总量、稳定生产规模、增加生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烟叶质量,全面完成590万担的烤烟收购计划,确保上等烟比例达到30%以上,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努力做到产销平衡,进一步推进我省烟叶可持续发展。

  二、认真落实烤烟生产收购政策

  (一)坚持控制总量、稳定规模。

  2005年,全省烤烟种植面积计划为281万亩,生产收购计划预安排590万担,其中,级内烟叶540万担,出口备货50万担。具体计划为:贵阳市33万担(其中,出口备货3万担),遵义市174万担(其中,出口备货15万担),安顺市19万担(其中,出口备货1万担),黔西南自治州50万担(其中,出口备货5万担),毕节地区165万担(其中,出口备货15万担),铜仁地区59万担(其中,出口备货5万担),黔南自治州50万担(其中,出口备货4万担),黔东南自治州22万担(其中,出口备货1万担),六盘水市18万担(其中,出口备货1万担)。各地要始终把控制总量、稳定规模摆在烟叶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收购,切实加强计划管理,做到既确保计划落实、规模稳定,又不盲目扩张、超种超收,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要严格按照“生态、质量、市场、效益”的原则,将省下达的预安排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生态条件好、烟叶质量优、经济效益高的优质烟区,重点发展5万担以上的县(市、区)、5000担以上的乡(镇)。对收购量不足2万担的县(市、区),要将计划集中安排在2至3个乡(镇)种植。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种植,培育和发展烤烟种植专业户,逐步形成烤烟产业带和种植群体。

  (二)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

  计划种植、合同收购,既是建立良好收购秩序的基础,也是稳定生产规模的保障。各地要按照“全面执行、明确权责、完善提高”的原则,落实好产购合同签订工作。要按照前三年的平均单产,约定合同种植面积,规定合同收购量。烟叶产购合同要由烟农自愿提出申请,烟草部门核实后,在育苗前一次签订到位,并建立烟农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流于形式。合同规定的等级、数量,要保证收购,合同外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三)严格执行烤烟收购和价税政策。

  继续实行开秤验收制,在烟叶收购期,凡田间管理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准开秤收购烟叶;开秤后放弃田间管理的,责令暂停收购,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收购。继续推行初分预检制和封闭式收购办法,严禁压级压价、提级提价收购和抬级抬价上调。对青烟一、青烟二、上杂一、上杂二、上杂三、上柠四、上桔四等7个等级烟叶实行以销定购的政策。对因丰收原因形成的超计划应收等级烟叶,经地、州、市烟草部门申报和省烟草部门同意后,放在次年1月1日后收购,并抵顶 该地、州、市次年烟叶收购计划。

  2005年,我省遵义市、黔西南自治州进入烟叶收购二价区,其他地、州、市仍为三价区。为维护省内不同价区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加大三价区产后补贴力度,使三价区收购价格加产后补贴与二价区收购价格持平。收购时计算到各个小等级,进入收购微机码单,收购结束时以物化方式兑现。

  烤烟农业特产税的征收,按国家税率和实际收购价款计征。2005年烤烟农业特产税原则上应在烤烟收购过程中分月征收,收购资金确有困难的地方,可从11月开始征收。各地不得另行出台其他征税、包税、缴纳过头税等违规办法。对因丰收超计划而放到明年收购的烟叶,其农特税在明年征收。烟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货款回笼,确保烤烟农特税年底全额入库。

  三、坚持科教兴烟,加大生产投入

  (一)加大实用技术推广力度。

  进一步抓好烤烟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重点抓好漂浮(托盘)育苗、平衡施肥、成熟采收、科学烘烤等重点技术措施的落实到位,确保漂浮(托盘)育苗等集约化育苗移栽面积达到100%.

  实行商品化供苗,从源头上防止烤烟劣杂品种进入移栽环节。加大集约化堆积式烤房和热风循环烤房的推广力度,努力降低烟叶烘烤能耗和损失,不断提高烟叶烘烤质量。省烟草公司要从生产技术、政策措施、开发资金、市场目标等方面,研究、制定优质烟叶开发方案,加大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以成熟度为中心的替代进口烟叶开发力度,扩大出口等级,增加出口量。

  (二)加强烟田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将基本烟地保护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鼓励、支持主产烟区土地流转,提高户均种烟面积,确保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烤烟主产县(市、区)要将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和“三小”水利等资金向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倾斜,因地制宜加快小水窖、小山塘、小水库和灌溉水渠的建设,并组织水利、农业、烟草等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力争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两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增强我省烤烟生产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三)多方筹措资金,增加生产投入。

  为了消化烟用物资涨价因素,稳定烟农种烟积极性,烟草部门2005年投入5??6亿元用于扶持烤烟生产。二价区每亩投入230元,其中,产前物资补贴100元,产后物资补贴30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0元;三价区每亩投入180元,其中,产前物资补贴60元,产后物资补贴70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元。2005年产前补贴不包括以物资兑现的2004年产后明补(每亩30元)。

  各级烟草部门要加大工商联办基地力度,争取基地厂家资金投入。烟叶产区的县级财政,要从烤烟农特税中拿出10%的资金,烟草部门继续拿出2000万元,建立烤烟种植风险金,用于救助当年受灾烟农户和增加生产投入。以物放贷、小额扶贫贷款、小额信贷等要向种烟农户倾斜,帮助烟农解决产前购买生产资料的资金困难。

  四、以烟农为本,切实搞好生产服务

  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烤烟用煤等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控,降低烟农生产成本。烟草部门要完善投入管理机制,确保投入到位;要鼓励建立烟农协会,引导烟农自助协作、自主管理,完善烤烟生产组织管理方式;要在实行商品化育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专业化机耕、专业化烘烤等有效形式,提高烤烟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入户验级、入村收购;要进一步抓好对烟农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 导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五、切实加强对烤烟工作的领导

  烤烟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烤烟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始终重视烤烟在农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始终重视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始终重视维护烟农合法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烟草部门要认真指导烟农搞好田间管理、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初分预检,积极组织烟农按照约时定点的要求交售烟叶。

  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确保收购资金及时供应。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烟草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烤烟生产收购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正常的烤烟 生产收购秩序。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