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政府根据韶关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的决议组织编制的《综合整治浈江河水污染问题议案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浈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浈江是北江的重要支流,也是我市构建生态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整治浈江河将改善水环境质量,惠及沿岸及下游广大人民群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省政府关于珠江水系综合整治的具体行动。因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综合整治浈江河水污染问题议案的实施方案的总要求,将有关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保证浈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建立综合整治浈江河水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综合整治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由浈江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