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宿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四日

宿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皖政[2004]5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贯彻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提高行政效率。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贯彻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

  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认真解决行政执法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切实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真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把政府的一切活动置于法律的规范和制度的制约之下。力争经过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三、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及任务分解

  根据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的职责,现将贯彻实施《纲要》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制定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促进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每年年初应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2、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方法。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程度,完善征求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健全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3、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市政府法制办)

  4、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的工作制度以及定期评价和清理制度。(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科学划分和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职责争议的协调机制,减少政府部门的职能交叉和重叠。(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

  2、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研究制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相关措施,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市编办、市计委、市经贸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

  3、建立健全各类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

  4、完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社会管理职能。(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

  5、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计委)

  6、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

  7、建立健全有关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进一步规范收支两条线。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事局)

  8、保障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预算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市财政局)

  9、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

  10、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改革创新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市政府法制办)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听证、决定的机构和人员相分离制度。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罚缴分离制。(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市编办)

  4、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和评查制度。(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五)探索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1、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调处民事纠纷的新机制,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环保局)

  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市信访局、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1、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制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虚心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案件积极答辩、出庭应诉。(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

  2、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发布后的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市政府法制办)

  3、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法制办)

  4、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和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赔偿程序中的听证、协商、和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

  5、建立健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机关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确保专门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6、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研究建立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信访局)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水平

  1、建立国家公务员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司法局)

  四、贯彻实施《纲要》的保障措施

  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一)把《纲要》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牵头单位要明确工作进度,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部门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二)要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和完善《纲要》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各种相关工作制度、程序和机制。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贯彻实施《纲要》的舆论环境。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通过组织自学和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方式,使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纲要》的精神上来,形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把贯彻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纲要》要求,不断创新政府层级监督新机制,探索督促检查新方式、新举措,把对《纲要》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对贯彻实施《纲要》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与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相适应,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市政府法制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认真做好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