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晋城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字[2004]15号),将晋城市规划设计局更名为晋城市规划局。正处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城市规划管理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咨询机构的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工程咨询。

  二、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承办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工作;负责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组织、指导各专业规划编制,并负责综合平衡。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用地性质的管理。

  四、指导城市基本建设;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工作;参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拟定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五、负责审查、审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城镇体系规划。

  六、主管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实施城市规划统一管理,核发开发区建设项目“一书两证”。

  七、指导市辖县(市)的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重点工矿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构)筑物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工作,签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导市辖县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县范围内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九、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抗震加固管理及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十、负责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勘察设计资质的初审及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大中型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档案管理。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拟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会务、人事、党务、劳资、财务、信访、后勤、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政务督查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各科工作。

  二、规划管理科

  依据法律,负责制定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及细则,承办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参与编制晋城市国土整治规划;审批各县城总体规划;承办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法定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指导各县(市)规划管理工作。

  三、勘察设计管理科

  制定本市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及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组织大中型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构)筑物的规划审批与管理,核发法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负责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抗震加固管理及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注册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城市勘测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勘察设计工作。

  四、执法检查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认定及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各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房的规划审批工作;处理因实施城市规划而引发的各类纠纷;指导县(市、区)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五、市政管线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各种管线、综合管沟的规划审批工作。确立各种管线的走向、位置、标高以及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合理布置;负责河道整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核发市政管线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环境艺术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道路街景景观规划管理;负责各类广告牌匾的设置审批;负责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公用电话亭、书报亭等的选址、定点的审批;负责监督城市主、次干道建(构)筑物主立面、色彩、周围环境的规划实施;参与规划验收。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市办发[2001]35号文件执行。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市规划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

  工勤人数编制2名。

  离退休管理人员编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