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卫生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卫基妇发[2002]186号),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城市居民多元化的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合理分工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基层卫生服务供给,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到2010年,在我市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建立基本设施齐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全科医师队伍;建立精干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及合理的投入和补偿机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让居民享受到优质、高效、方便和价格低廉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2、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共建、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公益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为主体,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协调配合的服务网络。

  服务中心由县(市、区)政府举办和管理,原则上以街道办事处设置,在现有医疗机构中竞争产生,服务人口5—6万人,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

  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城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按城区常住人口每万人配备1—2人的比例配置,从事基本医疗的人员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服务站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原则上以社区设置,人口少于0.5万人的社区也可就近联办。服务站为非营利性卫生机构,主要为所在区域内的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经济的卫生服务。

  社区内为居民提供专项服务的护理院(站)、诊所等,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按照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规定,可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

  3、社区卫生服务以居民的需求为导向,为社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的具有综合性和连续性的基层卫生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实行聘任制,其他人员实行聘用制。劳动报酬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劳动贡献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健全和完善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

  5、社区卫生服务实行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市、区)政府要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及经费投入等问题。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业务用房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社区居委会要协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入户服务、健康教育和社会调查等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准入管理。市卫生局主要负责编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管理规范并实施监督,规划和组织全科医生的培养和提高;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考核;各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机构及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服务站要服从服务中心的业务技术指导和管理。

  三、优化城市社区卫生资源配置

  6、城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要逐步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竞争的方式设置,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

  8、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实行定额和定项补助。市级财政按绵阳城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 2 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区级财政分别按辖区常住城市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 1 元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作为定项补助,其他县(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专项补助。政府举办的服务中心中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作为定额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公共卫生等公益性工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或给予定项定额补助。

  9、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资费标准执行。

  10、认真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的税费减免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住房和土地等不动产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构核实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国家规定予以扣除。企业剥离出来的医院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的土地,原属划拨的,可继续使用划拨土地。

  1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支持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向社区流动。

  12、逐步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基金。基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资助、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投入、国内外捐助和社区服务单位的经营收入。基金实行有偿使用,滚动发展。

  五、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13、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障城市社区卫生投入,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宣传、机构编制、计划、财政、社保、税务、工商、人事、体改、经贸、建设、教育、科技、民政、计划生育、物价、环保、药监等部门要协同配合,认真研究和解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实际问题。市、县(市、区)政府要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加强督查,逗硬奖惩。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关促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以推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深入发展。

  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