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九江市人民政府200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2005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五月十七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200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200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谋求九江科学新发展的一年。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将严格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体现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计划执行工作的具体要求

  1、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各起草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组织专人负责起草和调研论证,重要的文件要进行听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文稿质量。

  2、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各起草部门必须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审稿。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受理,确因工作急需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列入年度增补计划。

  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组织起草、认真调研、反馈意见,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附:《九江市人民政府200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