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自实行儿童计划免疫以来,我市麻疹疫苗的接种率逐年提高,麻疹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但由于近年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流动儿童中存在免疫空白,麻疹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今年1月至4月底,全市麻疹发病1998例,病例数居全省第一位,发病率为全省第三位。为进一步做好麻疹防控工作,有效控制麻疹疫情,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和谐社会和“平安温州”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麻疹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麻疹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克服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地疫情进行全面分析,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防控力度;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策措施和力量队伍落实到位,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以及宣传栏、黑板报、讲座、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以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防治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组织力量编印宣传资料,并发放到乡镇、社区、学校,大力普及有关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的预防保健网络,强化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预防保健功能,按照基层辖区服务人口总数,结合考虑流动人口的构成因素,配备预防保健人员和社区服务医生,落实预防保健任务。

  四、切实做好常规免疫和应急免疫接种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和复种工作,尤其要落实流动儿童的常规免疫,确保儿童麻疹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对发生麻疹疫情的村、学校、单位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卫生部门落实麻疹防控措施,按照麻疹应急接种方案,在期限内完成密切接触者的麻疹疫苗应急接种。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麻疹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管理,认真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疫苗的接种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督促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建立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等相关工作制度。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好防病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卫生监督机构近期要开展一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饮水、饮食、教室及学生宿舍卫生,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保持学生学习、休息、活动等场所的空气流通和环境卫生。要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

  六、切实落实流动人口各项防控措施。据统计,我市麻疹病例以流动人口居多,占60%左右。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卫生、教育、公安、工商、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有效联系机制,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儿童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及辖区单位的作用,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流动儿童的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预防控制麻疹等传染病的各项工作。

  七、严格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对不按规定报告疫情并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八、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地要组织开展麻疹防控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的卫生管理、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及管理较为薄弱的地区。要开展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完整性、及时率的督查,规范疾病诊疗程序,落实呼吸道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加强呼吸道传染病输液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