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东省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九日

广东省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深化旅游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办发[2005]10号)精神,撤销广东省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设立广东省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管理处(以下简称七星岩管理处), 为市旅游局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建设的政策、法规,草拟七星岩景区管理、建设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编七星岩景区的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七星岩景区的资源和环境进行保护及开发利用;负责七星岩景区内环境卫生、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七星岩景区内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七星岩景区的安全设施,维护七星岩景区的游览秩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四)负责协调、处理七星岩景区与有关单位、居民的关系。

  (五)管理直属单位。

  (六)承办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七星岩管理处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事、档案、工会、财务、计生、收发、保密、会议、信访、接待、后勤、信息收集以及党务等工作;管理属下各单位,协调有关单位的关系。

  (二)经营拓展科

  负责监督、规范景区内企业、门店、票务等服务网点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负责组织景区的宣传促销、形象设计、市场推介、大型活动等工作。

  (三)环境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修编景区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的服务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申报、核查、维护;监督辖区建设项目依法施工;负责景区环境资源、旅游资源的普查、管理和保护;负责景区内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维护景区的旅游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景区治安管理、文物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七星岩管理处事业编制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长(主任)9名。

  四、经费来源

  所需经费从景区门票收入中解决,并由市财政局按“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