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意见

  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水稻种植机械化技术,切实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积极推进常州现代农业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农机化工作以提高农业生产技术装备、加快推进传统农业产业机械化作业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巩固发展水稻机直播,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的工作思路,积极引进和推广水稻种植适用新技术、新机具,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2004年,全市高性能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 724台,水稻直播机保有量达126台,机械化种植水稻面积23.1万亩,机械化种植率达到15.1%,对全面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水稻机械化种植的比例还很低,与全市"两个率先"的进程有较大差距,水稻人工栽插的高强度劳动、高成本投入与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水稻种植机械,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不仅是推行节本省工农业新技术、有效改变水稻传统生产模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常州现代农业建设的根本要求。通过近年来的积极推广和应用提高,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中的育秧、机插及高产栽培等关键技术已经成熟,水稻机械化种植的先进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基层干群欢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水稻种植机械、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重要意义,紧抓当前粮食生产的有利时机,立足已有工作基础,进一步做好推广和普及水稻机械化种植新技术的各项工作,着力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进一步提高水稻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今后一个阶段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必须以加快建设常州现代农业、基本实现水稻机械化种植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示范推广,大力发展水稻种植机械;通过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培育壮大水稻种植机械化推广队伍;通过优化服务和规范引导,加快形成水稻机械化种植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实现水稻生产的全程机械化,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主要目标是,到2007年,全市高性能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3350台,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达105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达67万亩,水稻机械化种植率达70%,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 "的新模式。其中:金坛市高性能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73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达22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达15万亩;溧阳市高性能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 110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达41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达22万亩;武进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111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达28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22万亩;新北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400台,机械化种植面积达14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达8万亩。

  三、切实做好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的各项工作

  发展水稻种植机械,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是一项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实事工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加快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组织推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三年发展目标要求,尽快制订本地区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分解水稻机械化种植推广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围绕水稻种植机械化中示范推广、技术培训、行业管理、社会服务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制订并落实激励政策和措施,对水稻种植面积在1万亩以上、率先基本实现水稻机插秧的先行镇,具有一定规模的水稻机插秧专业服务组织以及在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稻种植机械推广的补贴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05年市级补贴标准为:对各辖市当年新购置的手扶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2万元;对各辖区当年新购置的手扶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15 万元;对当年新购置的乘座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6万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制订专项补贴政策,明确补贴标准,确保各级补贴资金全部落到实处。各辖市、区要从农机化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积极鼓励本地区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水稻种植机械。同时,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为水稻种植机械推广过程中的典型示范、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提供资金保障。

  3.积极培植典型,加强宣传引导。要紧抓当前发展粮食生产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更多的农民了解机插秧的先进性、经济性和适用性,了解政府的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发展机插秧的积极性,促进推广普及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别是要注重抓好典型的培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推广作用。要把推广水稻机械化种植作为开展水稻丰产竞赛活动、推进水稻丰产方示范点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各地要在制订本地区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排出重点,突出抓好一批水稻机械化种植先行村、示范点的典型培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加快机制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是农机化的发展主体,也是推广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地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机插秧作业的经营形式和服务方式。从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的培植和扶持力度,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文化素质、经营能力的农机大户和种田大户购买高性能插秧机,创办机插秧服务公司或农机服务合作社。引导、扶持和发展为农户提供水稻机械化种植服务的农机专业服务公司,鼓励农民合资合作兴办农机服务合作社,积极探索组织插秧机跨区作业,提高机具利用率,加速机插秧经营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

  5.发挥职能作用,增强工作合力。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广大农户得到实惠、农机服务得到加强、水稻生产得到提升"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形成合力。农林(农机)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制订本地水稻机械化种植推广计划,规范行业管理,促进健康发展。科技部门要会同农机(农林)部门进一步组织搞好技术配套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稻种植机械的操作水平;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水利部门要根据水稻机械化种植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搞好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配套;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做好水稻种植机械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