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发[2005]1号、赣发[2005]1号文件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和推进我市生猪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和关于“后劲在畜”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养殖综合生产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与目标

  以“迅速壮大产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突出重点优势产区,用工业理念和生态理念运作产业发展,围绕“品种优质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技术标准化、保障体系化、投入多元化”的思路,大力促进生猪向集约化、生态化、外向型和加工型发展。

  2005年全市生猪出栏达到460万头,力争突破500万头。同比增长14%,新增生态养猪小区30个,生猪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今后5年每年增加出栏80万头,新办万头生态养殖场5个以上,到2009年全市生猪出栏突破800万头,力争1000万头,生猪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二、创新生猪产业发展措施

  1、深化生猪产业建设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生猪生产是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头戏,是农民、集体增收的主要来源,基础扎实,地位重要。养猪因对土地依赖程度低,受气候和地理环境制约少,适应性广,产业链长,是一项易上规模、易见成效的产业。同时,生猪产业又是一个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中枢产业,它不仅能持续推动种植业发展,促进农业生态良性循环,而且能带动运输业、饲料业和食品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能更多地吸纳当地富有劳力就业。特别是在当前生猪价高利好,产销两旺的市场格局下,生猪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因此,各级政府务必从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战略高度加深认识生猪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把养猪产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生猪产业的领导,认真创新加快生猪产业发展的措施,建立生猪生产发展基金,多渠道增加养猪投入,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生猪发展的优惠政策,搞好产业科学规划,充分利用我市优越资源条件和独特区位优势,做大做强生猪产业。

  2、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品种质量的优劣是决定产业生命的关键因素之一,推广良种是生猪产业做大做强的基础。目前,我市生猪良种繁育体系薄弱,供种能力还不能满足生猪快速增长的需要。对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品种改良工作,夯实良种基础,坚持引种与改良、培育与扩繁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宝塔型”生猪良繁体系,构建核心群、扩繁群、商品生产群相互配套的三级良种网络,形成稳定的良种猪供应基地,不断提高我市生猪供种能力。当前各地要积极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建立人工授精站。要提倡和引导广大养猪户走自繁自养之路,增加存栏母猪数量,尽量减少到外地调猪。要加大《种畜禽管理条例》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种猪生产上的不法行为,加强选种选育,确保种猪质量。今年开始,每个县(市、区)要重点抓好2-3个一、二级种猪场,建设一批扩繁场和母猪专业户、专业村,使全市能繁母猪到2010年达60万头,良种母猪占存栏母猪的90%以上,良种公猪覆盖率达100%,三元、四元杂交瘦肉型猪占出栏生猪的90%,生猪自繁自养率达90%。

  3、积极打造生态养殖小区品牌。生产优质安全猪肉,实行生态养猪是现代养猪的根本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各地要着力调整养殖布局,充分利用我市丘陵山区和果园多的优势,把规模养猪场办到远离村庄的山坡上,联结果业开发办好“猪-沼-果”工程,建设生态养猪小区,要按建立“四化一园” (品种良种化、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把养猪小区建成生态园)的要求抓好落实,实现猪沼果良性互动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坚持在养猪小区中从规划、选址、设计、生产等按照《江西省无公害肉猪生产技术规程》的标准,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养猪小区生产行为。要加强无公害生猪生产的监测,对小区内养猪的生产资料投入、生产饲养过程、生产环境要实行全面监控,加强饲料和养殖用药的管理,加大饲料质量的全程监督力度和生猪养殖用药的药物残留检测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使用违禁生猪生产投入品的行为。对已建生态养猪小区都要按标准化生产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无公害生猪产地和产品生产基地的认证工作。同时,要积极扶持和推动适度规模养殖,发展以养猪专业户为重点的养猪专业乡、专业村,建立专业化养猪产区,使我市规模养猪比重达到80%以上。

  4、强化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的服务体系建设。一要采取政府扶持、大户牵头、养户参与、市场运作的办法,着力抓好养猪行业协会、生猪运销联合体等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他们联结农户、企业和市场的纽带作用,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养猪产业的组织化程度。要充分发挥生猪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功能,实行对小区内饲料、生产、防疫和技术服务的有效管理。要鼓励养殖大户、流通大户为农户提供饲料、融资、技术推广、防疫、流通等服务,降低养殖风险,保障养殖户利益;要充分发挥贩运联合体、经纪人的作用,搞活生猪流通,并力求在东南沿海城市建立长期、稳固的销售网点。今后,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2个以上有影响、带动力强的生猪产业合作经济组织。二要积极探索技术服务新机制、新方法,稳定和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为生猪产业提供优质的系列化服务。三要以“农民知识化工程”、“阳光工程”以及专题讲座、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生猪产业饲养、防疫等技术培训,提高生猪养殖的整体素质。四要建立健全生猪批发交易市场,积极落实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保证鲜活产品的运销畅通。

  5、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化解养殖经济风险。当前生猪疫病种类繁多,严重威胁着养猪业发展,也增大了养殖产业的效益风险。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我市生猪品质,加强生猪疫病的有效控制。一是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预防免疫接种。要根据疫病流行规律和流行情况,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有效建立防疫屏障,猪瘟和牲畜口蹄疫疫苗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二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定期开展疫情普查,将疫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消毒制度,对生猪饲养场所、批发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点)等进行严格消毒。四是要加强检疫,做好疫病的堵源截流工作。五是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有机构、有队伍、有能力实施生猪防疫工作,构建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切实实行“动物诊疗许可证”制度,提高诊疗手段和水平,降低生猪疫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6、突破生猪产品深加工“瓶颈”,增加产业附加值。各地要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以最优良的环境、最优质的服务、最优惠的条件鼓励发展生猪肉类加工企业,要大力引进资金技术,突破加工业制约因素,提高生猪产品的加工能力,增加产品的附加值。龙头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培植强名牌,拓宽大市场,努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今后五年,我市要通过招商引资新上五个以上年加工产值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以壮大规模,带动产业,促进生猪产业发展。

  7、强化督查、考核制度。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市里将制订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地发展生猪产业工作开展督查考核(考核办法另发),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市。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