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壮大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05年4月2日市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赣州市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壮大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壮大工作方案》,加速培育产业集群,努力把钨、稀土、氟化工、脐橙产业培植壮大成为我市产值超百亿元的支柱产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培植壮大全市钨、稀土、氟化工、脐橙产业集群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加快扩张我市经济总量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我市工业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和首要任务,抓好优势产业集聚工作对于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速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制定本实施意见,目的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按照“整合资源、保护环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深度加工、做大产业”的要求,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产业整合为主线,科技创新为先导,战略合作为重点,强化宏观调控,完善产业政策,扶持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大力发展深加工、应用产品,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配套,积极、扎实、有序、高效推进我市钨、稀土、氟化工、脐橙产业集聚工作,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产业集群产值分别超百亿元的战略目标。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产业发展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构想,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培植形成我市钨、稀土、氟化工和脐橙四大产业集群。钨、稀土、氟化工产业分别形成1—2个年销售收入30—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基地,形成2—3个10—3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脐橙产业实现年销售收入30亿元,形成3—5个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经过努力,首先是具有较强优势、发展基础较好的钨产业率先突破,力争实现年产值过百亿元,同时,积极推进稀土、氟化工、脐橙产业扩张发展,尽快达到产值过百亿元的目标。

  (二)2005年工作任务及重点

  2005年是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壮大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当前工作尤为重要,今年的主要任务是:

  1、经济指标。2005年,全市钨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利税4亿元;稀土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利税2亿元;氟化工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利税5000万元;脐橙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利税6亿元。

  2、工作重点。2005年,集中力量抓好钨、稀土、氟化工、脐橙产业集群的12项重点工作:

  (1)制定全市钨、稀土、氟化工、脐橙产业四大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整合全市钨、稀土、氟化工矿产资源,做好资源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开采,总量控制;加大脐橙开发力度,完成15万亩的脐橙开发任务。

  (3)搭建资源勘探平台,组建市矿产有限公司,扩大探矿成果,建立资源储备。

  (4)制定全市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

  (5)加强产业信息研究,组建市产业发展信息研究中心,切实做好对四大产业技术、资金、市场的研究。

  (6)完成市级有色产业基地的选址及规划工作,启动瑞金(含兴国配套小区)氟化工产业集聚基地。

  (7)包装、策划项目,建立产业项目储备库,大力实施产业招商。

  (8)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延长产业链。

  (9)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增加金融信贷,激活民资投入。

  (10)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培植上市梯队企业。

  (11)实施人才工程,加快人才的培养、引进。

  (12)建立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督查、考评机制,严格奖惩制度。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培育产业集群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县(市、区)、市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壮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产业集聚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产业政策。

  (2)审定全市产业集群发展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和任务。

  (3)制定促进全市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

  (4)研究决定产业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等重大问题。

  (5)审定全市资源整合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重大产业招商项目。

  (6)研究决定市级扶持产业集群发展资金的使用。

  (7)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综合调度、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发展中的问题,形成工作决议。

  (8)负责全市产业集聚工作的督查、考评和奖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全市产业集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开创性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和任务是:

  1、市经贸委:负责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信息研究、产业基地规划建设、扶持龙头企业,组织产业招商、项目策划和资源储备等工作。2005年内拟定《促进赣州市产业集聚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牵头拟定钨、稀土、氟化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建市产业信息研究中心;建立产业招商项目库,选定10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牵头组建市级国有控股的矿产公司;规划市有色(钨、稀土)产业基地,启动氟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引进1个产业深加工项目。

  2、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申报、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研究、项目策划和产业招商工作。2005年内重点做好四大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国家、省有关资金的支持;完成有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的规划;进行四大产业发展趋势信息的搜集、研究;参与市有色(钨、稀土)产业基地的规划;建立产业招商项目库,选定10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引进1个产业深加工项目。

  3、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对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工作。2005年内筹集市本级财政支持工业主导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脐橙产业发展资金600万元;根据《市重大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重大项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参与市有关(钨、稀土)产业基地的选址、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

  4、市矿管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规划、资源的整合工作。2005年内制定全市钨、稀土、萤石资源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实施全市钨、稀土、萤石资源整合工作;组织全市钨、稀土、萤石资源开采秩序大检查,加强对资源计划开采、总量控制的监督和落实,规范矿产品的开采、经营、流通秩序;参与组建市级国有控股的矿产公司。

  5、市外经贸局、市合作办(招商局)、市台办:负责钨、稀土、氟化工产业招商工作。2005年内以国内外钨、稀土、氟化工产业行业前五强为对象,分别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深加工项目。

  6、市人事局:负责产业发展所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年内制定《市优势产业集群的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00名;引进产业发展高级管理技术人才20名;落实市政府与中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签订的人才培训合作协议。

  7、市科技局:负责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科技服务和科研项目的工作。年内拟定优势产业集群公共科研中心规划;申报2个以上科研项目,争取国家、省科研经费支持;建立科技专家服务机制,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2个以上行业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并在我市龙头企业中实现产业化;落实市政府与中南大学、北京矿冶总院、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

  8、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备重组;创造条件上市融资,培育2家上市梯队企业。

  9、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优势产业基地(园区)的合理用地需要;协助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10、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协助做好优势产业基地(园区)及公共基础设施规划;为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提供服务。

  11、市环保局:负责产业基地(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基地(园区)及有关企业的环保工作。

  12、市中小企业局、冶煤行办、轻化食品行办、建材行办、手工业联社:根据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协调,做好服务;配合完成钨、稀土、氟化工产业集聚发展规划;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分别引进1个深加工项目。市中小企业局负责构建创业平台,在优势产业基地(园区)内设立创业工业园。

  13、市果业局:负责制定好全市脐橙产业规划,落实年度开发计划并检查验收;加快脐橙技术的培训与推广,组织设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组建赣南脐橙协会;编制好2个产业招商项目。

  14、市农业局:加强检疫,在省际交界处设立临时检疫点,对外来果品检疫,防治危险性病虫的侵入;加强果品检测,降低农药残留;加强执法,对农资市场进行整顿。

  15、市农办:负责脐橙产业开发检查验收;制定脐橙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6、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负责制定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协调各金融机构增加对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确保信贷资金供应。

  17、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市商业银行: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增加对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确保对优势产业信贷资金的支持;每家银行选择四大产业中的一户龙头企业和一个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18、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完成稀土及钨制品地方标准制定,并上报国家标准委争取批准为国家(国际)标准;跟踪落实《赣南脐橙》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推进与发布;制定《赣南脐橙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实施办法》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推进名牌战略,在优势产业中新创省名牌3个,争取国家名牌1个,把赣南脐橙培育成为中国名牌。

  19、市工商局:负责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注册,统一使用赣南脐橙品牌;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

  20、市国税局、地税局:依法征税,搞好服务;按规定及时兑现和落实市扶持产业集群发展的有关政策。

  21、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脐橙出口基地的申报认定,争取宁都、安远、寻乌、大余等县市各有一至二个出口基地;搞好脐橙出口加工企业的备案登记,对加工过程进行跟踪调查。

  22、赣州海关:负责向海关总署申请赣南脐橙商标保护,搞好赣南脐橙的知识产权保护;在脐橙成熟期间在寻乌、信丰、龙南、瑞金、大余等县(市)设立临时报关点。

  23、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有关产业政策制定的法制协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4、赣州供电公司:加强管理,做好服务,负责保障优势产业基地(园区)及重点企业用电的需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有关(市、区)、部门要充分认识产业集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上来,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上来,求真务实,敢闯新路,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工作。在工作实际中,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绝不允许有任何推诿或拖延,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查,实行考核。市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壮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专职办工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尽快开展工作。办公室要抓紧制定工作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考核制度,经领导小组通过后下发实施。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做到上传下达,对未及时落实的事项,提出督办意见和负责向上呈报。要建立信息工作网络,编制《赣州产业集群发展简报》,每个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及时反馈各类工作信息。要强化年终考核,每年对在产业集群发展中完成任务,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任务,影响工作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有关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中确定的职责和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出本县(市、区)、部门落实产业集群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市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壮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企业科,联系人:林小兵,联系电话:8392000),由办公室汇总后,经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