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梧州市创新计划(2005-200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梧州市创新计划(2005-2007年)

  2005年至2007年是我市经济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应对经济和科技的全球化、西部大开发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及建设泛珠三角经济圈后各种机遇和挑战,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构建具有梧州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特制定我市第三轮创新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创新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以人为本,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工业化和城镇化,使科技进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继续以产品创新为核心,以创新、转化、产业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体系为动力,以“富民、强县、兴企、建平台、强能力”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四大计划、十大工程,驱动农业、工业交通、商贸旅游“三个轮子”,推进我市开放带动和项目带动两大战略的实施,为加快我市经济提速发展步伐,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提供强劲的动力和有效的科技支撑。

  二、组织实施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我市三百项目大会战和农民增收“五大措施”工作目标和任务,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与我市开放带动和项目带动两大战略实施的结合与互动。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科技经济社会共同进步。

  (二)衔接发展。与前两轮创新计划工作重点衔接、与“十一五”科技发展计划衔接、与正在开展的重点项目衔接,保持工作重点和项目重点的连续性。

  (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支持当前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和技术集成创新、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公共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市、县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重大关键科技问题。

  (四)集成联动。坚持市、县和社会联动,部门、区域和行业之间配合,产学研结合,实现科技创新工作大联合、大协作。

  三、总体目标

  ——科技对增强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增收致富能力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通过县域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示范,建立科技特派员机制及其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集成创新、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重点选育、引进、推广一批能形成区域特色的农业新品种,形成科技服务和支撑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格局。造就一批科技种养、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领域的科技示范村、示范户,拉长农业产业链,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科技兴企能力进一步增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科技创新,在中药、新材料技术产品和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推出一批新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成果转化战略,促进企业研制和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名牌产品。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平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有较快发展。力争建立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培育、扶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同时,建立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园,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和规模。

  ——区域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以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创业服务中心、实用技术配送网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各类公共性科技服务中心,完善我市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组织结构更加合理,机制更加完善,能力明显提高。搭建具有我市特色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科技支撑网。科技投入持续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比重逐年提高。

  四、重点任务

  重点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计划、科技兴企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四大计划。重点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提升建设工程、县域科技创新与科技能力建设工程、农产品深加工及特色产业培育建设工程、制造业信息化推进建设工程、中药现代化科技工程、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建设工程、专利及成果转化战略建设工程、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园建设工程、科技支撑服务网工程、“一招三引”科技工程等十大科技工程。

  (一)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围绕自治区第三轮创新计划的目标任务和我市促进农民增收“五大措施”需要,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试点提升工程、县域科技创新与科技能力建设工程、农产品深加工及特色产业培育工程。

  1.科技特派员试点提升工程。

  通过依托行政和市场两个轮子推动,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建立和提升一批科技特派员种植示范基地、养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示范企业及一批科技特派员组织参与的行业协会,并通过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拉长农业产业链,使农民在产业链中获得更多的实惠,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

  2.县域科技创新与科技能力建设工程。

  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科技工作的支持,强化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和能力建设。通过建立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建立一批星火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火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星火信息化基地、星火学校等,重点创建一批科技创新示范县(市)、区和科技创新示范镇(乡),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3.农产品深加工及特色产业培育工程。

  围绕培育和发展我市优势和特色产业,加快转化一批农业种养科技成果,培育一批以科技为支撑的农业种养产业和致富带头人,发展一批科技型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开发一批农产品加工新产品,建立一批产品的原产地保护,形成一批农业种养和加工品牌产品,增强我市农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带动农民致富。重点培育壮大三黄鸡、瘦肉型猪、兔业、名优水产品、六堡茶、八角、玉桂、西瓜等一批农业优势产业,使我市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科技兴企计划。

  围绕自治区第三轮创新计划目标任务及我市加快发展五大工业产业需要,重点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中药现代化科技工程,为推进我市三百项目大会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1.制造业信息化及工业新产品开发推进工程。

  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加快以信息技术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和提升的步伐,促进我市制造业的跨越式发展。继续实施一批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推广应用CAD、CAE、CAPP、ERP、SCM等技术,推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实施。

  2.企业专利及成果转化战略工程。

  为鼓励我市发明人开展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加快提高我市的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权拥有量,制订《梧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暂行办法》,实施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特别是推动我市原创性技术发明。推进专利试点企业,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在我市重点优势企业中培育、扶持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培育企业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中药现代化科技工程。

  按照自治区“打造八桂药谷,创建南方药都,开辟西南药道,振兴民族药业”的基本思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研究建立三七、功劳木等名贵中草药药材良种选育和药材快速繁育技术方法,建立适应规模化生产要求的药材繁育技术、方法,建成三七、功劳木、溪黄草等中药材规范化种养示范基地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在外向型工业园区建设的基础上,筹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利用国家和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政策争取上级资金,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外向型工业园区,为入园企业对成果和技术需求以及引进、转化、吸收再创新提供科技支撑。

  支持园内园外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由传统工业经高新技术改造的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壮大和提高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总量、规模和效益。

  (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与“人才小高地”建设相互动,依托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进旨在提升我市科研攻关能力、引进创新消化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整合科技信息网、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资源,大力发展依靠市场力量兴办的各种中介服务组织,推进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物服务实体建设。打造科技中介服务品牌,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库、数据库和人才库。

  1.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示范工程。

  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龙头,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立市、县两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服务模式、不同服务对象的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多元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群,形成一个突出地方特色服务、开放协作、资源共享、功能齐备、高效运行、机制多样、互相促进的紧密联合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在3年内新建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5家以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性技术服务,培育重点企业5家以上,服务企业15家以上,建立稳定服务关系的企业50家以上;针对企业不同层次的要求,对企业科技人员进行高级、中级技术培训,培训人才2000人次以上。

  2.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园建设工程。

  创建梧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园,通过孵化园这个平台的“金桥”作用,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各种服务,把先进发达地区的技术成果(金源)引到我市进行孵化,实现成果转化(金穗)。同样,也通过平台“金桥”,将我市需求的技术反馈到金源单位,使研究与市场对接,充分体现科技金源、科技金桥、科技金穗“三金”行动紧密结合。

  3.科技支撑服务网工程。

  推进服务“三农”致富科技信息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服务网建设。

  ——服务“三农”致富科技信息网

  利用自治区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整合市、县、乡镇及村现有的科技信息服务网,实现全市各地技术信息共享,并实现我市与广西科技信息网和技术信息数据库的连通。

  重点把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加强县(市)、区基层科技工作的突破口。加快县域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节点的建设,加快各类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加强科技信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形成自治区有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市、县有分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企业有应用点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以应用为龙头,通过电话、宽带、移动通信、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把各种技术及市场信息传送到乡村、企业和农户,有效解决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信息通达知晓率、技术需求满足率和产品流通成交率,为服务“三农”,促进农业生产、流通和农民致富发挥长效支撑。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服务网

  依托广西科技信息网平台,集成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县(市)、区行业生产力中心、技术市场、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及其他有关公共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以“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手段现代化”为目标,充分发挥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科技中介机构作用,从信息、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促进县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重点发挥覆盖全市和重点行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网及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力量,不断提高中小企业技术需求解决率、技术交易成交率、新产品开发和科技企业孵化成功率。

  4.“一招三引”科技工程。

  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开展科技“一招三引”(引智力、引技术、引人才,科技成果与产业化招商引资),实现科技能力创新和支持经济发展能力的跨越性提升。一是充分利用自治区“一招三引”基础数据库为我市企业服务;二是充分利用“二周三会”(广西科技活动周、梧州市科技活动周,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科技交流平台,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推介、项目洽谈、技术交易,帮助企业寻找技术和资金;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科技计划“一招三引”项目经费;四是着力培育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加强与先进发达地区联系,重点联系深圳龙岗区的留学生创业园区,引进该园区的科研成果、项目和技术,促使我市成为该园区的成果转化基地。

  五、主要措施

  (一)深化改革,推动创新。

  根据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原则,完善科技发展计划,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健全绩效优先、鼓励创新、竞争向上、协同发展、创新增值的资源分配机制和评价机制。

  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加强立项、评估和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全程管理制度、重大专项监理制度、科技投入跟踪问效制度、科技项目评审评估办法,建立科学的科技评价制度,建立科技信用制度等,实行科技成果定期发布制度。

  (二)加大投入,支持创新。

  确保各级政府科技投入按法定比例增长。政府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政府引导性科技计划、政府各类科技基金及重点支持项目的拨款、贷款贴息、补助等,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种子金”作用和放大器作用。市本级政府科技开发经费的使用要进一步突出重点,70%将投入重大科技专项。

  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一般性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要占销售收入额的1%以上,科技型企业要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

  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和多层次科技投资,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与风险投资为支撑、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三)突出主题,强化创新。

  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要坚持把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市场和政府的资源配置,推动企业成为研究开发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重视、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要在政策、资金、服务和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沃土。

  突出科技中介机构在科技创新体系服务主体作用。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强合作与互动,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四)依靠人才,引领创新。

  推进我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形成一批“人才小高地”,造就一批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群体。在深化改革中建立起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人才机制,建立以培养和稳定优秀人才作为重要指标的科技绩效评价机制。全面推行技术入股和科技人员持股经营制度,积极探索股权、期权等产权激励制度,保证知识资本持有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为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提供制度保证。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对高层次人才要采取“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允许流动”的灵活政策,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小高地”。

  (五)营造环境,激励创新。

  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科技服务组织要切实加强以优化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创新环境建设,加大科技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服务手段,转变行政职能,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加强科技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全民科技素质,营造鼓励创新环境。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科技政策,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科技法规,加强执行监督,把落实科技政策法规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政策激励创新。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形成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实现创新的社会氛围。

  (六)扩大开放,带动创新。

  以西部大开发、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协作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契机,全方位推进我市科技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的合作与交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我市外向型工业园区创业或设立研发中心,吸引境外资源、民间资源积极参与我市的科技创新活动,鼓励我市的科技企业进入国内外市场,提高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

  (七)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落实创新。

  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关键在县(市)、区。要把加强对县(市)、区科技工作作为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基础部分进行统筹规划和部署。加强不同类型县(市)、区科技工作的分类指导,实施县(市)、区科技试点示范工作。重点围绕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和县域特色优势资源的开发和能力建设,实施若干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可以覆盖县(市)、区、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大科技项目。在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技术挖潜改造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中要重点向县域特色优势资源的开发、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倾斜。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责任制,加强创新计划工作的领导。

  把创新计划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目标任务逐级、逐部门量化分解,层层加强领导,层层加强落实,建立实施创新计划的责任制度。把“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都应当亲自抓1至2件事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科技示范工作。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实施创新计划和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负全责。

  (二)健全和完善创新计划实施协调机制。

  我市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计划实施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要继续发挥协调机能,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合作,通力攻关。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科技、发展改革、经济、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教育、科协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相应的机构,要明确责任,协调一致,形成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科技创新的合力。

  科技部门应担当起“统筹规划、协调配合、综合集成”的职能,负责牵头制定创新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创新计划,加强科技创新环境与机制建设;优化科技资源布局及配置,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第三轮创新计划,指导外向型工业园区开展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行动和专项等。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创新计划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高新技术重大产业化项目等。

  经济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工业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工业企业产品创新,抓好企业产品创新示范;指导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和推进产学研联合;指导和推进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抓好企业厂长、经理科技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推进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等。

  农业(林业、水产畜牧)部门根据各自的行政管理、业务指导范围,指导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林业、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体系);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和科技示范村、示范户指导工作,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农业名牌产品,推进农业新产品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

  教育部门负责协助我市企业与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协助做好培育创新人才、管理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及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科协负责调动科协和学会组织广大会员参与创新计划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经常化、群众化和社会化的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现代农业实验区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我市引进高层次农业人才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区搞好应用面在千亩千头万羽以上的农业新品种的培育、引进、推广工作;培植和发展科技型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和一批农业名牌产品;协助有关部门利用原有的农业科技信息网搞好科技信息网连接县(市)、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工作。

  (三)明确分工,分层实施。

  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治区和我市创新计划实施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市)、区的创新计划方案,围绕发展县域经济和解决“三农”问题,找准科技工作切入点,组织实施本级、本区域内能体现和发挥特色资源优势,支持本地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项目,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抓好科技示范县、乡镇、村和户建设,培植科技种养大王、科技型龙头企业、产品创新示范企业,加强农民培训等。切实抓好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农业产业示范。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成为地方政府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四)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实施创新计划工作的评价表彰制度。

  将实施创新计划与科技进步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各级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将科技进步考核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之中,确保创新计划工作成为“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载体。

  (五)加强创新计划监测统计,建立创新计划工作的督查机制。

  规范监测统计工作,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工作统计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和评价制度。深入基层调研,加强对基层创新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加强创新计划的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创新计划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