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各直属公司,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各驻并单位:

  市残联《关于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意见

(市残联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2005年5月15日,是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是:平等参与、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市有10万残疾人。其中贫困残疾人近万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10%,有劳动能力仍未就业的残疾人还有8000多人。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需要社会关爱的兄弟姐妹,关注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基本前提,也是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更是我市实现率先发展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搞好助残日活动对于大力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在全社会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结合我市实际,对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

  助残日前,市政府残工委要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制定具体方案,研究确定今年全市残疾人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市活动实施方案。助残日期间,市政府残工委在南宫广场组织举办“太原市残疾人就业大型招聘会”,组织优秀残疾人事迹报告会和新闻记者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并州行活动,广泛开展“我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和各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各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大中型企业要根据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对助残日活动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最近,市残联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十件实事列入助残日活动内容,尽快研究制定方案,搞好综合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十件实事落到实处。

  二、组织对残疾人工作进行督查

  助残日期间,市政府要组织对残疾人工作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残工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市政府并政发[2003]24号文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对已出台的关于残疾人就业、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农村税费改革、安居工程及危房改造等政策是否落实到残疾人家庭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要精心组织好围绕助残日活动主题的座谈会、报告会、表彰会等活动。

  各地在研究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局工作规划时,一定要把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奔小康作为重要内容,把扶残助残活动纳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创建文明单位内容总体安排,特别要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制定专门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围绕“平等参与,促进残疾人就业”这一主题,各级扶贫办、民政、财政、劳动、卫生、金融等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将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中,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对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级领导和部门,特别要抓好农村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带扶工作,市政府残工委拟定于四月下旬在尖草坪区召开全市残疾人帮扶工作现场会,以总结推广尖草坪区各级领导和部门及社区党员干部同特困残疾人交友结对,帮、包、扶、带的经验和做法。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困残疾人帮扶活动。真正做到特困残疾人个个有人包,个个有人扶。通过包扶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

  三、明确各部门助残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业务,积极主动的做好扶残助残工作,组织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活动。

  教育部门要认真检查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要加大对特教学校的支持力度和经费投入,努力把我市特教学校办成全国一流的特教学校。

  卫生部门要贯彻落实并政办发[2003]1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同市残联一道积极做好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工作。全市各级卫生系统要积极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和巡诊活动,制定优惠残疾人政策,保障特困残疾人患病能够得到救助。要结合农村医保改革,将残疾人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不断拓宽残疾人康复救助覆盖面 ?ァ∶裾?部门要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全市残疾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特困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力度。要重视、支持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 ?ァ±投?部门要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市就业再就业工程计划,支持残联搞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想方设法安置残疾人就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使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实现就业。

  财政、地税、工商部门要继续坚决贯彻执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扣、代征、代收工作,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新突破。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扶持力度。

  全市各级残联组织要动员社会,协调各方,精心策划,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好助残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努力把党和政府关心的、广大残疾人企盼的、全社会关注的10件实事办好办实。

  四、深入开展助残活动

  要继续贯彻执行并办发[2004]23号文件,深入开展“我为残疾人献爱心”捐助活动,结合今年助残日活动主题,加大为残疾人募捐工作的力度。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部队、大中专院校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做好爱心助残工作,关心特困人群,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文明进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好为残疾人献爱心活动。社会各界要广泛开展针对残疾人特困家庭的一助一、多助一、志愿者助残和“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全市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将本次助残日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总体计划,统一安排部署,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全社会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积极报道省城助残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艰苦创业、立志成才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全市各单位,各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板报、公共橱窗、文艺表演、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助残日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于5月3 1日前将助残日活动书面总结报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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