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四月十八日

牡丹江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搞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6号)的要求和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矿产资源规划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编制市、县(市)两级矿产资源规划,力求结合实际、有所创新、科学实用,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本次市和县(市)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基期为2005年,规划目标期为2010年,展望到2015年,所采用资料的时间截止到2004年底。主要任务是:具体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行政区内矿产资源的审批和开发利用做出统筹安排;对行政区所有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调查、监测和监督做出统筹安排;对行政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做出统筹安排。

三、完成期限

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在2005年4月底完成,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县(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由所在地政府发布实施。

四、预交成果

15份矿产资源规划文本、1套矿产资源规划附表(矿产资源储量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预测表、基础性地质调查规划建议表、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基础性地质调查规划建议表、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主要矿产资源最低开采规模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2套矿产资源规划附图(1:25万的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现状图、1:25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套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资料。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志办、市黄金行业协会、省第一地质勘察院、省702地质队、武警515部队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和省第一地质勘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和省第一地质勘察院指派地质、绘图、微机成图等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编制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规划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对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审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