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中山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2005年下半年向省人民政府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为确保2005年底顺利通过省政府的督导验收,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为依据,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整体规划、周密部署,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我市2005年底建成省教育强市。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根据《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试行)》所列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抓好以下16项工作:

  (一)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制订并实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主管教育领导及党政主要领导发展教育的岗位职责,并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确保连续两年镇(区)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优秀率达80%.

  (二)完善财政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的体制,教师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

  (三)落实一费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近三年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2.5%,及时划拨公用经费,没有出现克扣、挪用、错位使用教育经费现象,督促镇区严格按省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将学杂费全额返还学校,保证中小学正常运作。

  (四)建立健全由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发改、物价等部门共同发展教育的工作体制,政府各有关部门有明确的发展教育的工作责任,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发展的环境。

  (五)按省定编制标准配足中小学教师,积极推进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

  (六)高教、成教、基教协调发展,100%镇(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两基”教育,高中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完成学校布局调整任务,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小学、初中、高(职)中班均不超55人,没有班额超60人的班级。

  (八)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实践,每个镇(区)都有课改实验区或学校,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新课程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地方课程建设取得相当成果。

  (九)确立科研兴教的教育发展思路,各镇(区)都有省市以上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镇(区)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立项、成果评估等方面形成制度,教育科研组织形成网络,课题布点广泛并形成体系。

  (十)优质学位年增长1%以上,优质学校在校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高中75%以上,初中45%以上,小学50%以上,中职60%以上。

  (十一)全市中小学等级学校比例分别达到:小学70%以上,初中60%以上,高中80%以上,职中70%以上。100%镇(区)中心小学为市一级以上学校,每镇(区)至少有1所市一级以上初中,每镇(区)每年至少新增1所市级以上等级学校。

  (十二)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市一级以上民办学校达到占民办学校总数的10%,非户籍人口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本市水平。

  (十三)确保70%以上的镇(区)通过省教育强镇(区)督导验收(共19个镇),其余镇(区)加大创建力度,力保2年内创建为省教育强镇(区)(共5个镇),基本实现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

  (十四)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基本实现“教者有其房”的目标。

  (十五)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十六)推进信息化建设,突出教育信息网和教育督导远程网络评估系统建设两大亮点。

  (十七)全面系统地建立纸质和信息化两大档案资料系统,档案管理水平达到省教育强市验收标准要求。

  (十八)指导已通过省教育强镇(区)验收的镇(区)制定新一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双高”(高质量、高水平)、“三化”(均衡化、优质化、现代化)为目标,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上新台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建设教育强市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成立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办公室,下设10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申报省教育强市的日常工作。

  (二)整体规划,抓住重点,扎实推进。深入镇区调查研究,协助镇区创建教育强镇,确保今年5-7个镇创建省教育强镇;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已经通过省教育强镇(区)验收的镇(区)要完成布局调整的扫尾工作,创建教育强镇(区)的镇(区)要加快基建进度,确保完成布局调整任务;进一步加快等级学校创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今年再争取创建20所以上省市一级学校,其中省一级学校10所以上;全面展开省教育强市督导评估验收的各项迎检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舆论氛围。宣传单位、新闻媒体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全方位营造创建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专责工作小组要将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指标细化、量化,于4月30日前向创强办公室报送各自细化的实施方案,形成专项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市建设教育强市领导小组将于4月中旬召开启动省教育强市申报工作动员会,并将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督查。